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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浙江省余杭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五力”共兴,“五农”共舞,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农场是余杭区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谐农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场原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已显得日益突出。因此,在余杭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农业局继续深化农场改革,推进农场职工住房解困工程,力争用3~5年时间彻底解决农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