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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些年国家基础医保覆盖面越来越广泛,但当人们罹患重大疾病,因病致贫的现象仍在真实地发生。
2013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院共同发布过一份《中国贫苦白血病儿童生存状况调查》,在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29个贫困白血病患儿样本中,白血病儿童家庭平均负债14万余元。
全国每年新增白血病患者4万余人,其中,白血病患儿占二分之一。如今,白血病通过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等方式,80%至90%可缓解,60%至70%可治愈。然而,其治疗一般需2至3年,费用10万元至30万元,骨髓移植费则高达30万元至100万元。
尽管当前医疗保险覆盖率较大,但因报销比例、报销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异地治疗、自费药等因素影响,过半受访者家庭报销比例不到一半,远远弥补不了高昂的医疗费,有的白血病类型甚至不在大病救助范围内。
数据显示,69.19%需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儿没完成移植手术。其中,因费用高昂无法完成手术的达62.59%。
可以想象,如果有充足的资源,这些白血病患儿很可能经过手术恢复痊愈,和同龄人一起出现在课堂上,重新踏上正常的人生轨迹,但现实情况却是,即便医保覆盖了医疗费用很大一部分,但剩下的自费部分仍是家庭无法承受之重。多用一种自费药,就可能成为压垮一个家庭的稻草。
报告的最后呼吁全社会加强对白血病患儿的救助和关爱,提出了几条具体建议,其中有一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增加医疗保障的可及性。对于重症患者来说,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或许能为他们带来生命的曙光。
深圳模式的试水
截至2016年1月底,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0余万人,深圳总共有1192.94万人有参加重疾补充医保的资格,也就是说其中约40%的人都投了保。从市场的热情可以看出,人们对重疾补充医保的需求是如此迫切。
2015年4月,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这一次的创新试水,不仅在当地备受关注,还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眼球。
2015年9月,深圳市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中标人,具体承办参保缴费、待遇理赔等业务,承担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责任的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深圳重病补充医保的投保政策非常宽松,唯一的门槛就是参加社会医保。深圳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在规定的参保时间内,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保障时限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
根据深圳社保局的介绍,为了照顾到特殊群体,保费支付分三种情况:一是个人账户划扣,深圳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按3632元计算)以上的,保险费可以从个人账户中划扣,将由社保经办机构协助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亦可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不参加)。二是现金支付,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3632元的,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保险费由个人现金支付,本人自愿申请参加。三是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保费由福彩金或残保金来支付。
采用医保个账、个人自费、福彩金、残保金支付的多渠道筹资模式,是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创新之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结余支付保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不需要额外出钱,社保局通过短信通知参保人的方式,确认个人投保意愿,然后集体划扣,使得整个项目既盘活了个人账户基金,又高效率地实现了参保。另一方面,深圳制定了宽松的投保政策,让每个深圳的医保参保人都可以有机会参与到这个福利保障项目,充分做到应保尽保。
每人每年20元的保费对普通家庭来说只是一餐饭钱,而覆盖的保险内容却极好地扩展了基础医保的外延。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可以享受两项待遇:
第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上不封顶。
以一些真实案例来分析,一名因急性心脏病住院的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总费用为81.3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3.17万元,个人自付12.22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最后还可以再报销(12.22万-1万)×70%=7.85万元。
另以一名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三档参保人为例,住院总费用为67.07万元,基本医保支付46.99万元,个人支付13.99万元。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最后还可以再报销(13.99万-1万)×70%=9.09万元。
这就实现了住院费用的二次报销。虽然按照基础医保政策,住院费是医保出“大头”,个人出“小头”,但高达几十万的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也很可观,而深圳重疾补充医保的设立显著降低了个人自费部分的负担。
第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目录》在国家、省、市医保确定的药品目录之外,挑选了11种疗效特别好的恶性肿瘤治疗为主的药物,这11种药物主要是针对肺癌、乳腺癌、肠道肿瘤以及非肿瘤类疑难病症的药物,其针对的病症都排在深圳疾病谱前列。
2013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院共同发布过一份《中国贫苦白血病儿童生存状况调查》,在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29个贫困白血病患儿样本中,白血病儿童家庭平均负债14万余元。
全国每年新增白血病患者4万余人,其中,白血病患儿占二分之一。如今,白血病通过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等方式,80%至90%可缓解,60%至70%可治愈。然而,其治疗一般需2至3年,费用10万元至30万元,骨髓移植费则高达30万元至100万元。

尽管当前医疗保险覆盖率较大,但因报销比例、报销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异地治疗、自费药等因素影响,过半受访者家庭报销比例不到一半,远远弥补不了高昂的医疗费,有的白血病类型甚至不在大病救助范围内。
数据显示,69.19%需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儿没完成移植手术。其中,因费用高昂无法完成手术的达62.59%。
可以想象,如果有充足的资源,这些白血病患儿很可能经过手术恢复痊愈,和同龄人一起出现在课堂上,重新踏上正常的人生轨迹,但现实情况却是,即便医保覆盖了医疗费用很大一部分,但剩下的自费部分仍是家庭无法承受之重。多用一种自费药,就可能成为压垮一个家庭的稻草。
报告的最后呼吁全社会加强对白血病患儿的救助和关爱,提出了几条具体建议,其中有一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增加医疗保障的可及性。对于重症患者来说,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或许能为他们带来生命的曙光。
深圳模式的试水
截至2016年1月底,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0余万人,深圳总共有1192.94万人有参加重疾补充医保的资格,也就是说其中约40%的人都投了保。从市场的热情可以看出,人们对重疾补充医保的需求是如此迫切。
2015年4月,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这一次的创新试水,不仅在当地备受关注,还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眼球。
2015年9月,深圳市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中标人,具体承办参保缴费、待遇理赔等业务,承担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责任的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深圳重病补充医保的投保政策非常宽松,唯一的门槛就是参加社会医保。深圳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在规定的参保时间内,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保障时限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
根据深圳社保局的介绍,为了照顾到特殊群体,保费支付分三种情况:一是个人账户划扣,深圳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按3632元计算)以上的,保险费可以从个人账户中划扣,将由社保经办机构协助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亦可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不参加)。二是现金支付,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3632元的,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保险费由个人现金支付,本人自愿申请参加。三是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保费由福彩金或残保金来支付。
采用医保个账、个人自费、福彩金、残保金支付的多渠道筹资模式,是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创新之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结余支付保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不需要额外出钱,社保局通过短信通知参保人的方式,确认个人投保意愿,然后集体划扣,使得整个项目既盘活了个人账户基金,又高效率地实现了参保。另一方面,深圳制定了宽松的投保政策,让每个深圳的医保参保人都可以有机会参与到这个福利保障项目,充分做到应保尽保。
每人每年20元的保费对普通家庭来说只是一餐饭钱,而覆盖的保险内容却极好地扩展了基础医保的外延。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可以享受两项待遇:
第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上不封顶。
以一些真实案例来分析,一名因急性心脏病住院的一档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总费用为81.3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3.17万元,个人自付12.22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最后还可以再报销(12.22万-1万)×70%=7.85万元。

另以一名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三档参保人为例,住院总费用为67.07万元,基本医保支付46.99万元,个人支付13.99万元。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最后还可以再报销(13.99万-1万)×70%=9.09万元。
这就实现了住院费用的二次报销。虽然按照基础医保政策,住院费是医保出“大头”,个人出“小头”,但高达几十万的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也很可观,而深圳重疾补充医保的设立显著降低了个人自费部分的负担。
第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目录》在国家、省、市医保确定的药品目录之外,挑选了11种疗效特别好的恶性肿瘤治疗为主的药物,这11种药物主要是针对肺癌、乳腺癌、肠道肿瘤以及非肿瘤类疑难病症的药物,其针对的病症都排在深圳疾病谱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