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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是电信业新的竞争者进入后能否生存并发展壮大的生命线,是电信业能否打破垄断、形成有效竞争格局的关键,因而互联互通的监管一直是我国电信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政府作为电信市场改革的管理监督者,遵循舒畅规律.如何做好市场调节,需要多方面的规范调整.在本文中,笔者将从新契约论的角度,审视企业之间、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实质,对于新契约论中的企业主体进行分析,运用契约关系理解其间的互联互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