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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没有被真正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学前教育的经费也没有被纳入国家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就学前教育的性质而言,政府在经费投入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 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待遇
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的基础阶段。要使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要求,就要通过学前教育立法,解决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这两个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让学前教育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1)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经费保障范围
我们要通过立法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经费的保障范围,进而建立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承担机制。要确定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同的经费投入体制,城市宜实行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及家长分担教育成本的体制,农村宜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体制。
(2)将学前教育教师纳入地方事业编制
我国幼儿教师绝大多数没有被纳入地方事业编制,大部分幼儿园教师仍然是合同制教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教师的待遇、晋职机会和职业声望,也影响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进程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2. 增加政府投入,保证学前教育经费实现增长
我们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是十分必要的,要保证学前教育经费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获得同步提高。
(1)设立中央和省级财政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提供资助,促进教育投资“均衡化”。中央财政、省级安排专项资金,集中用于贫困地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如:建立解决幼儿园危房、课桌的基本设备项目;建立发展乡、镇学前教育发展项目等,按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需要给予补助。
(2)加快农村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在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乡级财政在减轻了义务教育负担的前提下,学前教育管理重心下移,把责任和管理权利交给乡级政府,实行乡统筹学前教育经费的体制改革,乡财政预算要安排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负责组织社会捐资助学等,缓解农村学前教育经费困难状况。
3. 改变政府的分配策略,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机会均等
目前,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主要对象是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包括农村幼儿园、集体、个体和企业幼儿园所需的经费由举办者自筹,大部分是自收自支,使这些幼儿园的生存和发展都面临极大的困难。因此,要改革投资过于集中的弊端,积极探索经费分配更为公平的政策。政府在办好公立幼儿园的同时,鼓励经费向“大众化”和“平民化”方向发展。
(1)按照幼儿园的幼儿人数平均分配财政经费
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按照市场价格和实际需要计算出各类幼儿的人均教育经费,然后按照每所幼儿园拥有的各类幼儿人数计算出该幼儿园所需的经费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在幼儿园的各类幼儿,包括半日制、全日制、寄宿制的,种类不同所需的教育经费也不同。政府计算出每一类幼儿所需的财政性经费,然后按照该幼儿园所拥有的各类幼儿人数进行分配经费。
由于政府学前教育经费只是幼儿园经费的一部分,幼儿园经费的另一部分来自收费。在财政经费平均分配的体制下,将所有幼儿园的竞争都放在同一起点上,他们只有想方设法提高财政性经费的使用效率,才能使本幼儿园的质量超过其他幼儿园,从而才有实力提高本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2)探索“幼儿教育券”的新型教育经费投入模式
“幼儿教育券”是指政府把用于学前教育的资金,通过教育券的形式分配到每一个受教育的幼儿家长手中,家长用教育券支付上幼儿园的一部分费用。也就是说,政府把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通过教育券的方式兑现给幼儿园。这种模式最先在美国实行,后来台湾有些地区也在实行。2001年,我国浙江的一些县也曾试行过这种模式,使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成为一种看得见的福利,教育券成为政府调整结构、调节社会公平的有效工具。这种新型经费投入模式目前还没有在幼教领域实施。如果我们能在经济较发达、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验,把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变为“幼儿教育券”,分配到每个受教育的幼儿家长手中,或仅用于补助贫困的、有特殊困难的幼儿家庭,让家长有选择幼儿园的权利。这种方式有利于改变民办幼儿园的弱势地位,让各类型幼儿园之间进行公平竞争,这将有利于幼儿园主动发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责任编辑罗峰
1. 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待遇
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教育的基础阶段。要使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要求,就要通过学前教育立法,解决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这两个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让学前教育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1)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经费保障范围
我们要通过立法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经费的保障范围,进而建立政府、家庭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承担机制。要确定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同的经费投入体制,城市宜实行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及家长分担教育成本的体制,农村宜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体制。
(2)将学前教育教师纳入地方事业编制
我国幼儿教师绝大多数没有被纳入地方事业编制,大部分幼儿园教师仍然是合同制教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教师的待遇、晋职机会和职业声望,也影响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进程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2. 增加政府投入,保证学前教育经费实现增长
我们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是十分必要的,要保证学前教育经费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获得同步提高。
(1)设立中央和省级财政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提供资助,促进教育投资“均衡化”。中央财政、省级安排专项资金,集中用于贫困地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如:建立解决幼儿园危房、课桌的基本设备项目;建立发展乡、镇学前教育发展项目等,按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需要给予补助。
(2)加快农村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在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乡级财政在减轻了义务教育负担的前提下,学前教育管理重心下移,把责任和管理权利交给乡级政府,实行乡统筹学前教育经费的体制改革,乡财政预算要安排发展学前教育的经费,负责组织社会捐资助学等,缓解农村学前教育经费困难状况。
3. 改变政府的分配策略,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机会均等
目前,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主要对象是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包括农村幼儿园、集体、个体和企业幼儿园所需的经费由举办者自筹,大部分是自收自支,使这些幼儿园的生存和发展都面临极大的困难。因此,要改革投资过于集中的弊端,积极探索经费分配更为公平的政策。政府在办好公立幼儿园的同时,鼓励经费向“大众化”和“平民化”方向发展。
(1)按照幼儿园的幼儿人数平均分配财政经费
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按照市场价格和实际需要计算出各类幼儿的人均教育经费,然后按照每所幼儿园拥有的各类幼儿人数计算出该幼儿园所需的经费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在幼儿园的各类幼儿,包括半日制、全日制、寄宿制的,种类不同所需的教育经费也不同。政府计算出每一类幼儿所需的财政性经费,然后按照该幼儿园所拥有的各类幼儿人数进行分配经费。
由于政府学前教育经费只是幼儿园经费的一部分,幼儿园经费的另一部分来自收费。在财政经费平均分配的体制下,将所有幼儿园的竞争都放在同一起点上,他们只有想方设法提高财政性经费的使用效率,才能使本幼儿园的质量超过其他幼儿园,从而才有实力提高本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2)探索“幼儿教育券”的新型教育经费投入模式
“幼儿教育券”是指政府把用于学前教育的资金,通过教育券的形式分配到每一个受教育的幼儿家长手中,家长用教育券支付上幼儿园的一部分费用。也就是说,政府把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通过教育券的方式兑现给幼儿园。这种模式最先在美国实行,后来台湾有些地区也在实行。2001年,我国浙江的一些县也曾试行过这种模式,使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成为一种看得见的福利,教育券成为政府调整结构、调节社会公平的有效工具。这种新型经费投入模式目前还没有在幼教领域实施。如果我们能在经济较发达、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验,把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变为“幼儿教育券”,分配到每个受教育的幼儿家长手中,或仅用于补助贫困的、有特殊困难的幼儿家庭,让家长有选择幼儿园的权利。这种方式有利于改变民办幼儿园的弱势地位,让各类型幼儿园之间进行公平竞争,这将有利于幼儿园主动发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责任编辑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