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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三年前,王女士在哈尔滨市一个在建小区购买了一套高层住房,不但签订了认购合同,还付了30%的首付款。由于特殊原因,该小区直到2016年年初才竣工。而在此期间,该小区更换了开发商。在入户通知单上,新开发商要求业主王女士按现在的房价补缴房款,否则就不派发房屋钥匙。面对这种情况,王女士该如何维权?如果王女士退房,是否会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