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将重组产业链

来源 :中国数字电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unbo_Hu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三网融合试点开展以来的种种实践表明这不是一条平坦的路,不仅涉及广电与电信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更主要的是牵涉到广电内部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而这很可能会导致产业链的重组。
  
  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讨论中双方争夺的焦点不是IPTV的集成播控权而是EPG和计费平台,因为广电拥有集成播控平台已无悬念。讨论到最后,广电貌似得到了全部需要的东西,而电信只得到了IPTV的传输业务,具体如何实行由双方协商解决。从广电总局2010年344号文可以看出:“IPTV集成播控平台是指对IPTV节目从播出端到用户端进行管理的播控系统,包括节目内容的统一集成与播出控制、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管理等管理子系统。”表面上看,广电得到了胜利,殊不知,IPTV传输业务的开放将引发广电内部利益的重新分配,而所谓的计费平台没有电信运营商的配合也是收不到钱的。三网融合试点开展以来的种种实践表明这不是一条平坦的路,不仅涉及广电与电信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更主要的是牵涉到广电内部的关系协调和利益分配,而这很可能会导致产业链的重组。
  
  理想框架与现实模式的冲突
  
  目前,以IPTV为突破口的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已经形成了几种模式:上海模式、杭州模式、云南模式等,其中,云南模式是央视目前正在推进的主要模式。考虑到电信发展IPTV业务主要采用与其宽带业务捆绑的推进模式,因此没有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广电的集成播控平台是无法收费的。也许正是基于这一点,云南模式中是将IPTV的计费管理交由电信控制,使合作各方弱化了对管理权的争夺,提高了电信发展IPTV业务的积极性。但这无疑与广电总局的相关要求背道而驰,因为计费管理控制权是广电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讨论中花费了很大力气才争来的。上海模式是上海广播电视台旗下的百视通与上海电信经过多年的合作形成的,已经有了固定的业务合作模式,自然也不会按试点方案模式由广电重建集成播控和收费平台。而“杭州模式”其实应该算是个“骑墙派”,可以看成IPTV,也可以看成双向互动数字电视,其本身具有很强的独特性,其他地区难以复制。
  根据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开放iPTV业务是允许电信公司使用本地宽带专网传输播放广电提供的IPTV内容,这打破了过去封闭的广电有线电视的播放传输系统,必将对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利益形成巨大冲击,也需要广电为此建立相应的分类许可证发放政策和体制(参见表1、表2)。但是无论如何,这都将影响广电系统内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很容易造成电视台和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之间、中央台和地方台之间以及省台和城市台之间矛盾的爆发。
  
  网台矛盾急需协调
  
  为了推动广电行业的商业化运作以及与市场接轨,广电总局从2000年左右就开始实施“网台分离”,将原来的有线电视台分离为有线网与电视台,同时有线、无线两个电视台合并。这一举措源自1999年的国办发82号文件,“抓紧落实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推进地(市)、省级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的合并”。
  


  根据这一精神,“网台分离”后的“台”负责内容的集成播控,“网”负责传输分发。而随着三网融合相关政策的出台,电信运营商通过IPTV业务将也可以传输分发有线电视的内容,这样有线电视运营商将和电信运营商处于同等地位——负责内容的传输分发,这是有线电视运营商不甘心的。实际上,一些有线电视运营商,如华数传媒、天威视讯等已经有了一定的内容集成播控能力,甚至还向外提供内容,已经具有了台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坚持“网台分离”将产生不少矛盾。于是,广电总局又开始淡化“台”和“网”的差异,将集成播控权授予“播出机构”(此前专门指电视台),重组成立中央网络电视台,随后各地纷纷效法成立了各自的网络电视台。
  2010年3月22日,张海涛在CCBN主题报告会上指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台和网两个的积极性,台网联动,共同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并指出要加强台网联动,努力做到跨网络、跨屏幕、跨平台、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从“网台分离”到“台网联动”,绝非简单的文字游戏,或将影响整个产业格局,乃至三网融合的走向。虽然这还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也缺乏相配套的具体措施,但是无论如何妥善地处理网台关系是广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中央台和地方台的关系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问题。广电目前采用的是四级管理体制。各级地方台负责本台内容的集成播控。而根据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央视要与地方广电合作建立两级的播控平台。现实问题是文件中的“地方广电”是指省电视台还是市电视台,这个问题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
  
  互联网电视的冲击
  
  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政策的制定中,对一个问题认识的模糊导致试点方案在今后的实施中将出现很大问题。这个问题就是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运营和收费模式是不同的,一个内容同时在这两个平台上播出将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IPTV是在运营商的本地专网上传输与播放,运营商可以直接控制用户,是一种收费业务,不论有线电视运营商还是电信运营商都是如此,虽然有些运营商打出了“宽带包月送IPTV”的宣传口号。而互联网电视运营在公共互联网上,采用的是所谓OTT(over the top)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需要运营商的参与。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互联网电视的主要运营模式都是免费的。按照目前的分工,中国网络电视台(央视网)在互联网上运营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同时,还与地方广电、电信运营商合作运营IPTV业务,这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冲突。试问,如果用户在互联网上可以免费看到同样的内容,为什么要付费在IPTV上看?!在美国已经出现这类问题: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为此警告内容服务商不要在互联网上以OTT模式播放提供给有线电视网络的内容,否则将严重损害之间的合作关系。对央视而言,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能是中国网络电视台和IPTV播放不同的内容,不过这将是非常困难的。对数字交互电视/IPTV而言,主要的市场是播放本地的内容,这也会有问题,因此一些地方广电不愿意向电信运营商的IPTV提供本地内容,以免影响自己的交互电视业务。
  
  宽带接入还是镜中花
  
  三网融合让广电得到了盼望已久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的许可,不过这一表象的下面却面临着层层壁垒。目前我国互联网骨干网是联通与电信双寡头垄断的格局,1Gbps带宽每月100万元的官方报价还是2006年制定的,多年来都没有调整过,远远高于国际平均价格。如果完全按照这个价格进行结算,不论接入服务商还是内容服务商都无法承担。因此,一些地方电信运营商以低价出售带宽,即所谓的市场价格。基本上在10万~20万元/1G/月,与官方报价相比具有较大的竞争力。但是,2010年8月由中国电信发起的清理这种“流量穿透”的行动影响了铁通、广电等中小接入商的生存,引发了很大争议。虽然后来在各方压力下电信暂停了清理行动,但是谁又能保证其不会重启?目前,一些地方广电宽带接入服务收入的40%以上要交给电信,因此只要互联网骨干网的垄断局面不改变,带宽价格不降下来,广电的宽带接入业务是发展不起来的。笔者建议,广电与其去发展不为用户接受的NGB专网,还不如与中国移动合作发展互联网骨干网第三极,以打破目前双寡头垄断的局面。
  总之,三网融合对广电的影响比对电信的影响更大,是进一步推进“网台分离”和“制播分离”,还是效仿Comcast发展一个集内容制作、电视播放传输和宽带通信为一体的新媒体集团?要走后一条路就要解决电视内容集成播控平台不能商业化的政策障碍。解决的方法可能是实行电视内容集成播控分级管理。只限制时政、新闻类,而其他内容的集成播控平台可以商业化运营,就像今天互联网上以电脑为终端的视音频内容的管理方法一样。
其他文献
近年来,随着沿江开发的不断深入,中小型水工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给长江通航水域带来较多安全隐患。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此类水工的特点和目前海事部门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