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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湿地生态补偿的开展促进了苏州市湿地资源的保护与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其积极影响与实施成效十分可观。但是,在具体的补偿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补偿监督、补偿资金、补偿标准、补偿执行等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政府管理、市场导入、社区共管、法律保障四个角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区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与完善的湿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作为其根本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