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要求,到今年6月,安徽省要基本完成《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各项能力建设,指定机场、港口和陆地过境点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达到标准,具备开展疑似或已感染人员医学排查、评估、隔离和转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