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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10月31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后,广大消费者无不拍手称快,那种昔日忍气吞声、投诉无门,合法权益屡遭侵害的屈辱史从此告一段落。 然而,被称为“上帝”的消费者,在欢呼、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保护神的过程中,却很快发现单靠这样一部向弱者倾斜的法律来保护、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反对价格欺诈和打击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并非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