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山区高速公路建设中,路基质量不合标准会给路面及自身留下隐患,一旦产生病害,不仅损坏道路使用品质,还会阻碍交通及导致经济损失。本文主要探讨了山区高速公路路基施工中的一些常规的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
【关键词】路基质量;标准施工路基;排水挖方;路基填方
1.质量标准
土质路基土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起皮、积水及表面不平整等现象,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振动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高速公路的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
表1 路基压实度标准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压实度(%)
填方
路基 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0~80
80~150
150以下 ≥96
≥94
≥93
零填及路堑路床 0~80 ≥96
说明: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零填零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 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表列挖方要求。 路床平整度:15mm;中线高程:+10mm、-15mm;横坡:±0.3%
路床顶面土基的回弹模量E0和检验弯沉值L0石质路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得小于50Mpa。
表2 高速公路路床土基回弹模量和弯沉值要求表
分类 回弹模量E0 弯沉值(0.01mm)
一般中湿、潮湿 一般干燥
土质路基 ≥40MPa ≤288 ≤245
石质路基 ≥50MPa ≤225
2.路基排水
路基施工时应注意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 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中。
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当地面水排除困难而无永久性管道收集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
3.挖方路基
在路堑开挖前作好坡顶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作好防渗工作。
开挖前应将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储存起来,用于绿化填土。
路基开挖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及欠挖,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
当边坡为石方时,石方爆破应以小型爆破、控制爆破或静态破碎为主。宜采用综合开挖法施工。在接近设计坡面部分的开挖,采用爆破施工时,应采用预裂光面爆破,以保护边坡稳定和整齐,爆破后的悬凸危岩、破裂块体应及时清除整修。对石方路堑,超挖部分应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材料全段面铺筑整平层碾压密实,严禁用土充填。
4.填方路基
4.1填料要求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不得含杂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为填料,且应优先选用砾类土、砂类土,且在最佳含水量时压实。
路基填方若为土石混和料,且石料强度大于20MPa时,石块的最大粒不得超过压实层厚2/3,当石料强度小于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填粒最大粒径应符合下表:
表3 高速公路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填料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cm)
填方
路基 上路床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0~30
30~80
80~150
150以下 8
5
4
3 10
10
15
15
零填及路堑路床 0~30 8 10
路床土质应均匀、密实、强度高。
4.2基底处理
路堤修筑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树根、杂草后,再压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当路基穿过水塘或水田时,必须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压实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填方路段的地面自然纵坡大于12%或横坡大于1:5时,应在斜坡上分级挖成宽度不小于2.0m,并向内倾斜大于4%的台阶,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后方可进行分层碾压。
如果稻田,池塘,河沟地段的淤泥或潮湿土深度大于2.0m,可采用抛石挤淤的施工方法,以提高地基的强度,要求抛投片石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cm,抛投顺序以路堤的中部开始,中部向前突进后再渐次向两侧展开,从高向低处扩展,宜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以便填石压密,然后在其上铺设碎石反滤层,厚度50cm,再进行填土分层碾压。
路基填土高度小于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基底松散土层厚度大于30cm时,应翻挖后再回填分层压实,或掺5%(干土质量的百分比)的生石灰后再辗压。
4.3填筑
填方边坡上部8m为1:1.5,8m~18m为第二级,18m以下每10m为一级边坡,第二级坡比为1:1.75,第三级以下边坡均为1:2,两级边坡间留2.0m宽马道。路基应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土方路堤不大于30cm,土石路堤不大于4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cm。管径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辗压。 桥涵、管道沟槽、检查井、雨水等周围的回填,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宜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或石灰土。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应分层仔细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m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若机动车行道下的管、涵、雨水支管等结构物的埋深较浅,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规定的数值时,按下表的要求处理。
表4 高速公路结构物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部 位 填 料 最低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
胸 腔 填料距路床顶<80cm 砂、砂砾 93
>80cm 素土 90
管顶以上至路床顶 管顶距路床顶<80cm 管顶上30cm以内 砂、砂砾 90
管顶上30cm以上 砂、砂砾 95
检查井及雨水口周围 路床顶以下0~80cm 砂 95
80cm以下 砂 93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至少碾压3遍直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 路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重庆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及各有关现行施工规程与验收规范。
5.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度路段
5.1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从填方坡脚起向上设置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个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b纵向填挖结合段,应合理设置台阶。
c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汇流的路段,应采用合理措施导排水流。
5.2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路基应从最低标高处的台阶开始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b填筑时,应严格处理横向、纵向、原地面等结合界面,确保路基的整体性。
c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计边坡外的松土、弃土。
d高度小于80cm的路堤、零填及挖方路床的加固换填宜选用水稳性较好的材料。
参考文献:
[1]JTG F10-22006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S] .
[2]JTG 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S]
【关键词】路基质量;标准施工路基;排水挖方;路基填方
1.质量标准
土质路基土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起皮、积水及表面不平整等现象,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振动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高速公路的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
表1 路基压实度标准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压实度(%)
填方
路基 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0~80
80~150
150以下 ≥96
≥94
≥93
零填及路堑路床 0~80 ≥96
说明: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零填零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 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表列挖方要求。 路床平整度:15mm;中线高程:+10mm、-15mm;横坡:±0.3%
路床顶面土基的回弹模量E0和检验弯沉值L0石质路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得小于50Mpa。
表2 高速公路路床土基回弹模量和弯沉值要求表
分类 回弹模量E0 弯沉值(0.01mm)
一般中湿、潮湿 一般干燥
土质路基 ≥40MPa ≤288 ≤245
石质路基 ≥50MPa ≤225
2.路基排水
路基施工时应注意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 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中。
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当地面水排除困难而无永久性管道收集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
3.挖方路基
在路堑开挖前作好坡顶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作好防渗工作。
开挖前应将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储存起来,用于绿化填土。
路基开挖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及欠挖,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
当边坡为石方时,石方爆破应以小型爆破、控制爆破或静态破碎为主。宜采用综合开挖法施工。在接近设计坡面部分的开挖,采用爆破施工时,应采用预裂光面爆破,以保护边坡稳定和整齐,爆破后的悬凸危岩、破裂块体应及时清除整修。对石方路堑,超挖部分应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材料全段面铺筑整平层碾压密实,严禁用土充填。
4.填方路基
4.1填料要求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不得含杂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为填料,且应优先选用砾类土、砂类土,且在最佳含水量时压实。
路基填方若为土石混和料,且石料强度大于20MPa时,石块的最大粒不得超过压实层厚2/3,当石料强度小于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填粒最大粒径应符合下表:
表3 高速公路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填料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径(cm)
填方
路基 上路床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 0~30
30~80
80~150
150以下 8
5
4
3 10
10
15
15
零填及路堑路床 0~30 8 10
路床土质应均匀、密实、强度高。
4.2基底处理
路堤修筑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树根、杂草后,再压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当路基穿过水塘或水田时,必须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压实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填方路段的地面自然纵坡大于12%或横坡大于1:5时,应在斜坡上分级挖成宽度不小于2.0m,并向内倾斜大于4%的台阶,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后方可进行分层碾压。
如果稻田,池塘,河沟地段的淤泥或潮湿土深度大于2.0m,可采用抛石挤淤的施工方法,以提高地基的强度,要求抛投片石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cm,抛投顺序以路堤的中部开始,中部向前突进后再渐次向两侧展开,从高向低处扩展,宜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以便填石压密,然后在其上铺设碎石反滤层,厚度50cm,再进行填土分层碾压。
路基填土高度小于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基底松散土层厚度大于30cm时,应翻挖后再回填分层压实,或掺5%(干土质量的百分比)的生石灰后再辗压。
4.3填筑
填方边坡上部8m为1:1.5,8m~18m为第二级,18m以下每10m为一级边坡,第二级坡比为1:1.75,第三级以下边坡均为1:2,两级边坡间留2.0m宽马道。路基应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土方路堤不大于30cm,土石路堤不大于4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cm。管径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辗压。 桥涵、管道沟槽、检查井、雨水等周围的回填,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宜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或石灰土。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应分层仔细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m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若机动车行道下的管、涵、雨水支管等结构物的埋深较浅,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规定的数值时,按下表的要求处理。
表4 高速公路结构物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部 位 填 料 最低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
胸 腔 填料距路床顶<80cm 砂、砂砾 93
>80cm 素土 90
管顶以上至路床顶 管顶距路床顶<80cm 管顶上30cm以内 砂、砂砾 90
管顶上30cm以上 砂、砂砾 95
检查井及雨水口周围 路床顶以下0~80cm 砂 95
80cm以下 砂 93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至少碾压3遍直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 路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重庆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及各有关现行施工规程与验收规范。
5.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度路段
5.1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从填方坡脚起向上设置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个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b纵向填挖结合段,应合理设置台阶。
c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汇流的路段,应采用合理措施导排水流。
5.2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路基应从最低标高处的台阶开始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b填筑时,应严格处理横向、纵向、原地面等结合界面,确保路基的整体性。
c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计边坡外的松土、弃土。
d高度小于80cm的路堤、零填及挖方路床的加固换填宜选用水稳性较好的材料。
参考文献:
[1]JTG F10-22006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S] .
[2]JTG 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