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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生命之我”的发现,是以杨朱、老子、庄子等道家代表人物对中国古代人本主义哲学领域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在一个礼崩乐坏、个体生命被任意杀戮的时代,道家学派以恢复个人的“天性”为标准,重视个人自由,强调“为我”、“贵己”、“无为”、“逍遥”,把人的觉醒,以及对个体生命的爱悯和呵护上升到宇宙人生的本体论层面,这在古今中外哲学史上都是一种具有颠覆性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