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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短缺将长期存在
目前,我国能源短缺是个不争的事实。近来,西安、重庆、郑州、乌鲁木齐等地先后拉响“气荒”警报,各地分别采取减少汽车用气或工业用气、重新启用燃煤锅炉等应急措施保证居民生活和取暖。对于眼前的“气荒”和去年的广东“油荒”,再加之近几年的“电荒”,看来我国能源短缺并非危言耸听,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大懋认为,我国能源短缺局面将长期存在。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研究员鲍云樵说,城市化进程加快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的显著标志,城市崛起需要钢材、水泥、电力等资源的大量消耗,能源短缺成为必然。
专家认为,我国人均能耗水平低,能源需求空间巨大。按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至2050年我国人均能耗将达2.5吨至3吨标准煤,那么国内能源总需求量为40亿至48亿吨标准煤,这个数字相当于20年前全球能源消费总量的一半。
鲍云樵认为,国内一次能源供应能力有限:煤炭可开发规模不会超过34亿吨,石油产量大约稳定在2亿吨,风电、光电、地热能等新能源短期无法成为主力能源。能源生产结构“先天缺陷”造成供应吃紧。我国能源结构极不平衡,煤炭占能源总储量的92%,石油占2.9%,天然气仅占0.2%,这使能源供应长期只能依赖煤炭。
近期产能过剩呈现苗头
能源短缺与能源产能过剩看起来似乎是个让人不相信的说法。但是,细琢磨,会发现其中的玄妙。以事实为例:
钢铁:截止到去年,中国炼钢能力已达到4.7亿吨,钢产量达3.48亿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产钢国和消费国,中国钢产量相当于排名2至4位的美国、俄罗斯和日本三国的总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对东北、华东和华北三个重要产钢地区的调研结果显示,目前中国钢铁产能过剩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中国现有钢铁企业1499家,其中钢产量500万吨以上的企业15家,钢产量300至500万吨的11家,100万吨至300万吨的29家。产能增长过快的矛盾也主要集中在上述地区,钢铁行业在建生产能力达5280万吨,而这些在建能力经国家批准的不到25%。从目前在建和拟建能力看,未来中国钢铁产能将大大超出预期需求。为此,国家发改委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基本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和5500万吨落后炼钢生产能力,使钢铁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基本适应。
煤炭: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显示,因为煤炭利用效率的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替代能源使用的增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用煤的减少,2006年国内煤炭需求增速将继续减缓,煤炭消费将进一步集中,优质煤将有上涨潜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韩文科也认为,预计2006年煤炭总产量将达到22亿吨,其中规模企业产量将达到19.5亿吨,而国内需求增速将继续减缓,2006年国内煤炭需求为20.86亿吨,加上今年年底社会总库存将超过1.4亿吨,另外,受明年煤炭出口的压力,综合来看,明年的煤炭产量将供大于求,因此,煤炭价格将微幅回落,落幅将在5%左右。
电能:在去年年底,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副总经理毕亚雄等造访国家电网公司,议题之一就是希望国家电网公司能够解决“三峡电力的消纳问题”。预计2006年至2010年期间,三峡电站预计累计发电量将超过3600亿度,比原计划多出458亿度。毕亚雄建议,考虑到未来电源和负荷发展的不确定性,为实现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便于提前安排电能消纳和输电规划,“建议签定长期合同”。
除此之外,日前发改委预言两年内告别电荒。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预测,随着电力装机总量的迅速增长,2006年,中国电力供应不足的形势将得到极大缓解;到2007年,电力不足局面将得到扭转,部分地区甚至略有盈余。
而电监会一位人士则如此预计,2006年部分地区将出现电力过剩,而2007年不排除全面过剩的局面,“而将来可能过剩最严重的将是华中电网”。
亚洲开发银行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认为,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到2007年底将增长到7.2亿千瓦,估计装机容量过剩可达10%。
完善市场功能理清供需关系
造成能源短缺和产能过剩的症结是市场建设的不完善。就以“电荒”和可能出现的电能过剩为例,由于电网的极度垄断,导致电力供需双方无法进行交易,无法相互承担责任,供需信息被割阻,用電一方由于担心万一用电容量没有着落影响招商引资,就拼命夸大需求;而发电企业只要有人肯借钱就拼命跑马圈地,全力扩展企业产能规模;银行盲目迷信央企省企总会有人救驾,“闭着眼睛”贷款;而作为“总买家”和“总卖家”的电网,既不需要承担“拉闸限电”的责任,也不需要面对电力过剩的困境,有电没电都永远是最大的超级赢家。发电公司不能与电力用户直接签署长期供销协议,而与电网的协议既无电价,又无电量,根本无法锁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确定燃料需求,就不能与燃料供应企业与运输等企业签署长期协议。产业链条无法一环紧扣一环,风险无法进行合理传递,这种利益格局必然导致不是过剩,就是短缺。只要这一机制不改变,他们就可以将责任推卸一空,就可以让国家和消费者没完没了地埋单。
2005年12月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以完善市场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其实,这就是中央为我们彻底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的一把“金钥匙”。只有坚持深入的市场经济改革,设计交易模式、建立交易平台和规范交易行为,将中国的能源、资源与环境全面推向市场,才有希望从根本上终止这种恶性轮回。
也只有加快市场建设,建立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平台,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协议机制,才有可能在下一阶段一旦出现的产能过剩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使高效利用能源、有效节约资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技术和措施得以生存和发展,而不是成为“牺牲品”。
优化结构拉动内需
其实产能过剩并非坏事,可以使我们国家从容地通过供需双方的长期协议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那些建设不合理、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供能差和终端能耗高的项目,通过市场手段提高总体系统的能效标准。还以可能产生的电能过剩为例,过去,不管你的项目是否合理,终端供电能效究竟是多少,只要混入电网的一笔糊涂账,就成了好坏大家一起担。如果是供需双方直接交易,电网只是根据输电距离和电压等级收取服务费用,需方可以根据价格、电量与合同周期选到最佳的供方;而供方可以根据需方要求进行最佳资源配置,可以与上游的燃料供应企业、运输机构签订长期稳定的协议,可以获得利率更低的信贷。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坚持正确的电力改革方向,放权给买卖双方,让市场来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的产业结构会拉动优化的需求,在许多发达国家节能服务已经成为一个产业,通过大力发展专业公司来帮助企业和区域提高能效,进行能源需求侧的管理经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这一产业不仅可以实现节能和优化用能结构,提高供能企业综合效益,还能大量增加就业,完善城市功能。
中央确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新目标是一次将根本改变中国人的观念、生活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新的发展抉择。我国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发展的严峻制约,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今天的发展模式,将会贻害子孙后代,将会使中国的崛起化为泡影。
可再生能源作用将突出
虽说目前经济运行中潜在了很多产能过剩的苗头,但是,过剩只是“暂时”的,短缺才是“永久”的。所以,我们的眼光应该更长远的考虑我国能源出路问题。可再生能源利用该成为我国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相关配套措施也将很快出台,这预示着可再生资源的优势将得到更好的发挥。我国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5亿千瓦;经济可开发量为4亿千瓦。2004年总装机1亿千瓦,年发电量328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5%。同时,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国三分之二地区日照小时数大于2200小时。到2004年底太阳光伏发电总装机为6.5万千瓦,主要用于解决偏远地区和特殊行业用电问题。
但是,我国目前在这些可再生能源品种的储量上都比较巨大,但除了水能资源已大面积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已得到一定的开发利用外,在其他能源方面的开发程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开发潜力非常巨大。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日前在向全国人大做报告时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把优化能源结构作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中心任务,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5%左右。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史立三说,按照国家的规划,我国首先将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目前,我国能源短缺是个不争的事实。近来,西安、重庆、郑州、乌鲁木齐等地先后拉响“气荒”警报,各地分别采取减少汽车用气或工业用气、重新启用燃煤锅炉等应急措施保证居民生活和取暖。对于眼前的“气荒”和去年的广东“油荒”,再加之近几年的“电荒”,看来我国能源短缺并非危言耸听,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大懋认为,我国能源短缺局面将长期存在。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研究员鲍云樵说,城市化进程加快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的显著标志,城市崛起需要钢材、水泥、电力等资源的大量消耗,能源短缺成为必然。
专家认为,我国人均能耗水平低,能源需求空间巨大。按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至2050年我国人均能耗将达2.5吨至3吨标准煤,那么国内能源总需求量为40亿至48亿吨标准煤,这个数字相当于20年前全球能源消费总量的一半。
鲍云樵认为,国内一次能源供应能力有限:煤炭可开发规模不会超过34亿吨,石油产量大约稳定在2亿吨,风电、光电、地热能等新能源短期无法成为主力能源。能源生产结构“先天缺陷”造成供应吃紧。我国能源结构极不平衡,煤炭占能源总储量的92%,石油占2.9%,天然气仅占0.2%,这使能源供应长期只能依赖煤炭。
近期产能过剩呈现苗头
能源短缺与能源产能过剩看起来似乎是个让人不相信的说法。但是,细琢磨,会发现其中的玄妙。以事实为例:
钢铁:截止到去年,中国炼钢能力已达到4.7亿吨,钢产量达3.48亿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产钢国和消费国,中国钢产量相当于排名2至4位的美国、俄罗斯和日本三国的总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对东北、华东和华北三个重要产钢地区的调研结果显示,目前中国钢铁产能过剩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中国现有钢铁企业1499家,其中钢产量500万吨以上的企业15家,钢产量300至500万吨的11家,100万吨至300万吨的29家。产能增长过快的矛盾也主要集中在上述地区,钢铁行业在建生产能力达5280万吨,而这些在建能力经国家批准的不到25%。从目前在建和拟建能力看,未来中国钢铁产能将大大超出预期需求。为此,国家发改委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基本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和5500万吨落后炼钢生产能力,使钢铁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基本适应。
煤炭: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显示,因为煤炭利用效率的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替代能源使用的增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用煤的减少,2006年国内煤炭需求增速将继续减缓,煤炭消费将进一步集中,优质煤将有上涨潜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韩文科也认为,预计2006年煤炭总产量将达到22亿吨,其中规模企业产量将达到19.5亿吨,而国内需求增速将继续减缓,2006年国内煤炭需求为20.86亿吨,加上今年年底社会总库存将超过1.4亿吨,另外,受明年煤炭出口的压力,综合来看,明年的煤炭产量将供大于求,因此,煤炭价格将微幅回落,落幅将在5%左右。
电能:在去年年底,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副总经理毕亚雄等造访国家电网公司,议题之一就是希望国家电网公司能够解决“三峡电力的消纳问题”。预计2006年至2010年期间,三峡电站预计累计发电量将超过3600亿度,比原计划多出458亿度。毕亚雄建议,考虑到未来电源和负荷发展的不确定性,为实现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便于提前安排电能消纳和输电规划,“建议签定长期合同”。
除此之外,日前发改委预言两年内告别电荒。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预测,随着电力装机总量的迅速增长,2006年,中国电力供应不足的形势将得到极大缓解;到2007年,电力不足局面将得到扭转,部分地区甚至略有盈余。
而电监会一位人士则如此预计,2006年部分地区将出现电力过剩,而2007年不排除全面过剩的局面,“而将来可能过剩最严重的将是华中电网”。
亚洲开发银行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认为,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到2007年底将增长到7.2亿千瓦,估计装机容量过剩可达10%。
完善市场功能理清供需关系
造成能源短缺和产能过剩的症结是市场建设的不完善。就以“电荒”和可能出现的电能过剩为例,由于电网的极度垄断,导致电力供需双方无法进行交易,无法相互承担责任,供需信息被割阻,用電一方由于担心万一用电容量没有着落影响招商引资,就拼命夸大需求;而发电企业只要有人肯借钱就拼命跑马圈地,全力扩展企业产能规模;银行盲目迷信央企省企总会有人救驾,“闭着眼睛”贷款;而作为“总买家”和“总卖家”的电网,既不需要承担“拉闸限电”的责任,也不需要面对电力过剩的困境,有电没电都永远是最大的超级赢家。发电公司不能与电力用户直接签署长期供销协议,而与电网的协议既无电价,又无电量,根本无法锁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确定燃料需求,就不能与燃料供应企业与运输等企业签署长期协议。产业链条无法一环紧扣一环,风险无法进行合理传递,这种利益格局必然导致不是过剩,就是短缺。只要这一机制不改变,他们就可以将责任推卸一空,就可以让国家和消费者没完没了地埋单。
2005年12月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以完善市场功能为重点,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其实,这就是中央为我们彻底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的一把“金钥匙”。只有坚持深入的市场经济改革,设计交易模式、建立交易平台和规范交易行为,将中国的能源、资源与环境全面推向市场,才有希望从根本上终止这种恶性轮回。
也只有加快市场建设,建立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平台,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协议机制,才有可能在下一阶段一旦出现的产能过剩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使高效利用能源、有效节约资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技术和措施得以生存和发展,而不是成为“牺牲品”。
优化结构拉动内需
其实产能过剩并非坏事,可以使我们国家从容地通过供需双方的长期协议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那些建设不合理、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供能差和终端能耗高的项目,通过市场手段提高总体系统的能效标准。还以可能产生的电能过剩为例,过去,不管你的项目是否合理,终端供电能效究竟是多少,只要混入电网的一笔糊涂账,就成了好坏大家一起担。如果是供需双方直接交易,电网只是根据输电距离和电压等级收取服务费用,需方可以根据价格、电量与合同周期选到最佳的供方;而供方可以根据需方要求进行最佳资源配置,可以与上游的燃料供应企业、运输机构签订长期稳定的协议,可以获得利率更低的信贷。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坚持正确的电力改革方向,放权给买卖双方,让市场来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的产业结构会拉动优化的需求,在许多发达国家节能服务已经成为一个产业,通过大力发展专业公司来帮助企业和区域提高能效,进行能源需求侧的管理经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这一产业不仅可以实现节能和优化用能结构,提高供能企业综合效益,还能大量增加就业,完善城市功能。
中央确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新目标是一次将根本改变中国人的观念、生活和社会利益格局的新的发展抉择。我国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发展的严峻制约,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今天的发展模式,将会贻害子孙后代,将会使中国的崛起化为泡影。
可再生能源作用将突出
虽说目前经济运行中潜在了很多产能过剩的苗头,但是,过剩只是“暂时”的,短缺才是“永久”的。所以,我们的眼光应该更长远的考虑我国能源出路问题。可再生能源利用该成为我国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相关配套措施也将很快出台,这预示着可再生资源的优势将得到更好的发挥。我国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5亿千瓦;经济可开发量为4亿千瓦。2004年总装机1亿千瓦,年发电量328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5%。同时,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国三分之二地区日照小时数大于2200小时。到2004年底太阳光伏发电总装机为6.5万千瓦,主要用于解决偏远地区和特殊行业用电问题。
但是,我国目前在这些可再生能源品种的储量上都比较巨大,但除了水能资源已大面积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已得到一定的开发利用外,在其他能源方面的开发程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开发潜力非常巨大。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日前在向全国人大做报告时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把优化能源结构作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中心任务,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5%左右。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史立三说,按照国家的规划,我国首先将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