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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期,有老师准备教学老舍的《济南的冬天》,他提出了这样一个疑惑:老舍先生还是语言大师呢,竟然在文中出现了“响亮的天气”这样的句子,响亮是形容声音的,怎么和天气联系起来了?难道不成是方言?闻之,心里一震,这位老师如果在上课过程中据此来批判大师语言错误,将是谬误了。这样的句子和方言无关,不是错误,而是一种语言创造的出新出奇。细究起来是兼用了两种修辞手段——通感和移用。这样的修辞不在《语文课程标准》里规定的常用的修辞方法之列。我们知道常用的修辞方法仅包括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反复等类型。但是在教材里用到这样手法的句子不仅仅是这一处,像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一课王家新《在山的那边》中的“枯干的心灵”,宗璞的《紫藤萝瀑布》最后一段里的“浅紫色的芳香”等都是典型,不过有的地方是移用,而有的是两者兼用罢了。当我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来了兴致,急着跟我探讨什么叫通感、何为移用、怎么还能兼用、有没有区别、如果有,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又在哪里?笔者认为虽然《语文课程标准》里没有规定,但是我们接触到了,就不能绕开去,而且学习新修辞对学生积累语言很有必要性。如果不将它们的手法理析清楚,有碍于对语言的品味。
我们说通感和移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首先看看什么叫移用。《辞海》解释如下:“甲乙两项关联,就把原来属于形容甲事物的修饰语移属乙事物。”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和《汉语语法修辞词典》(张滁华、胡裕树等主编)解释说:“把描写甲事物性状的词语移来描写乙事物的性状。”换句话说,就是一些具有描写意义的旧词语从原来大家熟悉的使用领域被移用到新的场合起到描写或说明的作用,并被同时赋予了新的意义,即它们从原属意义领域被移用到另一意义领域中去,同时产生了与原义有所差异的新的涵义,而这些新的用法以及新产生的词义其外延、内涵和意趣都有了新的变化。
移用的种类不少,一般分为三种:移人于物、移物于人、移物于物。
移人于物,就是把原来形容人的修饰语移用于物。朱自清《荷塘月色》中有:“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袅娜”一般用来形容女子体态轻柔优美。“羞涩”多为人的心理活动的词,指的是人难为情。移用后,这两个词是形容荷花的妍媚多姿,惹人喜爱,形象地描绘了月下荷花那种缥缈轻柔的姿容。移用词通过对荷叶荷花的描写,摹写出了一幅轻盈、柔和、淡雅、恬静的图画,烘托了作者内心的苦闷和矛盾,也突出了作者在这种意境中寻求一种超脱现实的心境。
移物于人,把描写事物的词语有意识地移用来描写人。“枯干的心灵”中“枯干”一词,本是形容树木的枝叶因为失去水分的润泽而显出的萎蔫情状,现在诗人把它移用到人的心灵上,就传递出因对理想的极度渴望却不得的那种疲惫情态了。这样的移用是一种对语言的创造,拓展了我们的想象空间,勾连了我们丰富的联想。
移物于物,把形容甲事物的修饰语移用于乙事物。如:“响亮的天气”中“响亮”一词本是形容声音的词语,现在临时拿来形容天气,写出天气的空阔、高亮,给人开阔的感觉。“浅紫色的芳香”中“浅紫色”本是描绘颜色的词语,作者拿来形容芳香,好像这种芳香带上了色彩一般让人可视,这无疑增添了句子表达的丰富内涵。
总之,移用即是通过词语的临时移用,不需要耗费更多的笔墨,极简练地把人的情绪、思想、性格鲜明地表达出来,或将事物的形状、本质突出出来,而且使语言出奇制胜,富于变化,言简意丰,饶有情趣,使读者获得艺术上的审美愉悦。
其次再来说说通感。通感是借助想象和联想,把事物本来作用于某个感官而产生的感觉“移植”于另一个感官上,从而使感受相通的一种修辞方法。由于感觉相通,相互映照,就会收到启发读者联想、体味余韵和深化诗文意境的效果。
通感也不止一个类别,大致可分为形容通感和比喻通感两类。
形容通感,就是在定语的位置上把表示此一种感官的形容词拿来形容这一种感官中心语的方法。例如:“甜甜的笑。”甜甜本属于味觉的形容词,现在拿来形容人的笑,而笑是要通过视觉感受的,这样的修饰让我们自然联想到笑容的美,好像品尝到了一种甜蜜的味道一样。也有直接借用一形容性的词语的形容通感类型,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字,是想把事物无声的姿态描摹成好像有声音,表示在视觉里仿佛获得了听觉的感受。
比喻通感,指的是它首先具备了比喻修辞格的特点。也就是具备比喻修辞格的两个条件:其一是本体和喻体是不同性质的事物,其二是本体和喻体之间有相似点。其次它又符合通感的特征,那就是不同感官之间的相通。如:“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微风送来的是“清香”,清香和歌声是两种性质不相同的事物,和远处高楼上传来的歌声之间有相似点,那就是隐隐约约,若有若无。再者,清香是诉诸于嗅觉的,而歌聲是诉诸于听觉的。嗅觉和听觉达到了感觉的相通。这样就把清香的若有若无、缥缈柔美、沁人心脾的特点表现得更加生动形象,淋漓尽致,能够启迪读者更加广泛的想象和联想,显得十分传神。
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感悟。通感哲学基础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则,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感可以用声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达人类的感情,它成为了写作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在现代文学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读者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对审美对象的体悟,克服审美对象知觉感官的局限,从而使文章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当通感类型是比喻形式的时候,我们是把它当作一种特殊的比喻来理解的。而当通感的类型是形容通感,短语的类型是偏正短语的时候,就是兼用了移用修辞类型的。如:“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最大的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鲁迅《记念刘和珍君》)句子里面的“浓黑的悲凉”中的“浓黑”本是客观存在的能作用于视觉器官的现象,鲁迅却用来形容主观感觉——“悲凉”,通过感觉的互通,更确切地刻画出旧社会的极度黑暗,深化了文章的意境。用形容颜色的“浓黑”来修饰没有颜色的“悲凉”,是移用。这就是说如果词语移用和感觉的连通有关,那么我们就可以将之归为通感和移用修辞并用。再如:“沉重的晚云”、“响亮的香味”、“淡紫色的香味”、“摇曳的音调”、“弯弯的忧伤”等,都是两种修辞的兼用。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浅紫色的芳香”和“响亮的天气”所运用的手法了,它们除了运用形容通感的手法外,又兼用了移用中的移物于物。
我们说,不管是移用还是通感,都是一种超乎常格的语言现象,是词语搭配的创造性运用。恰当地运用这些新手法能唤起我们的想象,传达丰富的情感,给我们以无穷的诗意,起到出奇制胜的作用。灵活使用词语,是词语使用的最高境界,我们在写作时不妨尝试一番。
我们说通感和移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首先看看什么叫移用。《辞海》解释如下:“甲乙两项关联,就把原来属于形容甲事物的修饰语移属乙事物。”陈望道先生的《修辞学发凡》和《汉语语法修辞词典》(张滁华、胡裕树等主编)解释说:“把描写甲事物性状的词语移来描写乙事物的性状。”换句话说,就是一些具有描写意义的旧词语从原来大家熟悉的使用领域被移用到新的场合起到描写或说明的作用,并被同时赋予了新的意义,即它们从原属意义领域被移用到另一意义领域中去,同时产生了与原义有所差异的新的涵义,而这些新的用法以及新产生的词义其外延、内涵和意趣都有了新的变化。
移用的种类不少,一般分为三种:移人于物、移物于人、移物于物。
移人于物,就是把原来形容人的修饰语移用于物。朱自清《荷塘月色》中有:“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袅娜”一般用来形容女子体态轻柔优美。“羞涩”多为人的心理活动的词,指的是人难为情。移用后,这两个词是形容荷花的妍媚多姿,惹人喜爱,形象地描绘了月下荷花那种缥缈轻柔的姿容。移用词通过对荷叶荷花的描写,摹写出了一幅轻盈、柔和、淡雅、恬静的图画,烘托了作者内心的苦闷和矛盾,也突出了作者在这种意境中寻求一种超脱现实的心境。
移物于人,把描写事物的词语有意识地移用来描写人。“枯干的心灵”中“枯干”一词,本是形容树木的枝叶因为失去水分的润泽而显出的萎蔫情状,现在诗人把它移用到人的心灵上,就传递出因对理想的极度渴望却不得的那种疲惫情态了。这样的移用是一种对语言的创造,拓展了我们的想象空间,勾连了我们丰富的联想。
移物于物,把形容甲事物的修饰语移用于乙事物。如:“响亮的天气”中“响亮”一词本是形容声音的词语,现在临时拿来形容天气,写出天气的空阔、高亮,给人开阔的感觉。“浅紫色的芳香”中“浅紫色”本是描绘颜色的词语,作者拿来形容芳香,好像这种芳香带上了色彩一般让人可视,这无疑增添了句子表达的丰富内涵。
总之,移用即是通过词语的临时移用,不需要耗费更多的笔墨,极简练地把人的情绪、思想、性格鲜明地表达出来,或将事物的形状、本质突出出来,而且使语言出奇制胜,富于变化,言简意丰,饶有情趣,使读者获得艺术上的审美愉悦。
其次再来说说通感。通感是借助想象和联想,把事物本来作用于某个感官而产生的感觉“移植”于另一个感官上,从而使感受相通的一种修辞方法。由于感觉相通,相互映照,就会收到启发读者联想、体味余韵和深化诗文意境的效果。
通感也不止一个类别,大致可分为形容通感和比喻通感两类。
形容通感,就是在定语的位置上把表示此一种感官的形容词拿来形容这一种感官中心语的方法。例如:“甜甜的笑。”甜甜本属于味觉的形容词,现在拿来形容人的笑,而笑是要通过视觉感受的,这样的修饰让我们自然联想到笑容的美,好像品尝到了一种甜蜜的味道一样。也有直接借用一形容性的词语的形容通感类型,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字,是想把事物无声的姿态描摹成好像有声音,表示在视觉里仿佛获得了听觉的感受。
比喻通感,指的是它首先具备了比喻修辞格的特点。也就是具备比喻修辞格的两个条件:其一是本体和喻体是不同性质的事物,其二是本体和喻体之间有相似点。其次它又符合通感的特征,那就是不同感官之间的相通。如:“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微风送来的是“清香”,清香和歌声是两种性质不相同的事物,和远处高楼上传来的歌声之间有相似点,那就是隐隐约约,若有若无。再者,清香是诉诸于嗅觉的,而歌聲是诉诸于听觉的。嗅觉和听觉达到了感觉的相通。这样就把清香的若有若无、缥缈柔美、沁人心脾的特点表现得更加生动形象,淋漓尽致,能够启迪读者更加广泛的想象和联想,显得十分传神。
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感悟。通感哲学基础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则,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感可以用声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达人类的感情,它成为了写作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在现代文学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读者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对审美对象的体悟,克服审美对象知觉感官的局限,从而使文章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当通感类型是比喻形式的时候,我们是把它当作一种特殊的比喻来理解的。而当通感的类型是形容通感,短语的类型是偏正短语的时候,就是兼用了移用修辞类型的。如:“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最大的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鲁迅《记念刘和珍君》)句子里面的“浓黑的悲凉”中的“浓黑”本是客观存在的能作用于视觉器官的现象,鲁迅却用来形容主观感觉——“悲凉”,通过感觉的互通,更确切地刻画出旧社会的极度黑暗,深化了文章的意境。用形容颜色的“浓黑”来修饰没有颜色的“悲凉”,是移用。这就是说如果词语移用和感觉的连通有关,那么我们就可以将之归为通感和移用修辞并用。再如:“沉重的晚云”、“响亮的香味”、“淡紫色的香味”、“摇曳的音调”、“弯弯的忧伤”等,都是两种修辞的兼用。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浅紫色的芳香”和“响亮的天气”所运用的手法了,它们除了运用形容通感的手法外,又兼用了移用中的移物于物。
我们说,不管是移用还是通感,都是一种超乎常格的语言现象,是词语搭配的创造性运用。恰当地运用这些新手法能唤起我们的想象,传达丰富的情感,给我们以无穷的诗意,起到出奇制胜的作用。灵活使用词语,是词语使用的最高境界,我们在写作时不妨尝试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