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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模式。本文首先研究描述高职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所在,并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選择
校企合作,是指政府主导下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之间的合作开发创新的行为。校企合作的目的是使高新技术的开发迅速实现产业化并减少风险。许多大型企业公司在政府的支持下普遍采用与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产学研结合,与高校知识资源优势互补性合作等多种研究开发形式。此外,虽然一些大型的企业公司规模巨大,资金雄厚,技术开发能力很强,但是在各方面都居领先地位很困难,所以也有合作开发的必要,国外许多著名公司也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合作研究机制,同时还引进客座研究人员,这都是成功地实施校企合作创新模式的表现。
一、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我国高职院校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大多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期,虽然历史短,但经十余年的艰苦努力,不仅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也“结识”了大量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
把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进行层次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二是中层次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一科研一开发”三位一体。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这点,从政府到高校已达成共识。然而毋庸讳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刚刚开始的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合作深度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相距甚远。究其原因,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论认识与实践之间,无论从政府、行业(企业),还是学校本身,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行为短期,学校偏重利益,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
2.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项目支持、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将高职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
3.“面向社会、着眼未来、服务经济”是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经十余年的办学及校企合作的探索,高职院校一般都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把调整专业结构作为一项战略选择来抓,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开设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但必须清楚的是,教育产品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教育应有预见性。在专业设置方面,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宏观预测的指导性,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是解决毕业生出路、满足社会需求变化的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选择
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遇到上述问题和困难,应该说是客观的。但也不能否定,有些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是成功的。这里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校企合作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为了推动“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向深层次发展,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条件,从现有的“校企合作”成功典范分析,以下三种校企模式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1.校办产业(企业)模式。学校利用校办产业实现“校企合作”。有实力的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
2.行业(企业)办学模式。即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企业)来管理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事实上过去的中等专业学校,大都是这种模式。因此,从重点中专升格为高职院校的学校完全可以走这一模式,只要在制度、组织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和创新,必然有新的飞跃。
3.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进行校企合作。企业可以是国内的企业,也可以是国外的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企业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共享办学效益。
上述三种合作模式,主要体现了双方共赢的合作目的,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而进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了平等合作的办学关系。利益的高度一致,维护了校企双方的办学积极性和可持续发展。
2.具有完备的工作保障体系。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及相关文件体系的建立,为合作办学和开展产学研结合提供了可靠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3.实现教学地点的优势互补。学生在企业中实习、顶岗,企业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职业环境,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提高;在企业精神与校园文化的熏陶下,有利于学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4.具备协调一致的教学文件。校企双方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所共同制定的相关教学文件,使得教学过程可控,教学目标明确。无论对学生或在职职工,无论在校园或在企业,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总之,校企合作创新模式是企业和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根据自身发展要求自由寻找合作对象的技术创新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创新主体必须综合考虑其自身经营实力、优势和劣势,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采取有效的合作方式,以有限的成本达到理想的目标。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综合考虑合作双方的技术及经营优劣势及合作成功后可能产生新的情况。校企合作创新虽然是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但如果没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有可能造成利益损失,如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等。因此要优先选择那些没有进行产业化经营而又有较强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合作,事先确立利益分成或知识产权分配及处理方案,为今后的顺利合作打下基础。
在校企合作创新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各种创新形式的优劣势,选择那些成本最低、但效果最好的合作形式。在选择的过程中,要对创新的预期效益和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必要时还应该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评估。
参考文献
[1]方德英等.校企合作创新——博弈.演化与对策[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孙福全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基本经验及启示[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3]张允志.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材的实践[J].中国培训,2006(5).
[4]李亚营.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走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办学之路[J].中国培训,2006(8).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選择
校企合作,是指政府主导下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之间的合作开发创新的行为。校企合作的目的是使高新技术的开发迅速实现产业化并减少风险。许多大型企业公司在政府的支持下普遍采用与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产学研结合,与高校知识资源优势互补性合作等多种研究开发形式。此外,虽然一些大型的企业公司规模巨大,资金雄厚,技术开发能力很强,但是在各方面都居领先地位很困难,所以也有合作开发的必要,国外许多著名公司也与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合作研究机制,同时还引进客座研究人员,这都是成功地实施校企合作创新模式的表现。
一、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我国高职院校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大多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期,虽然历史短,但经十余年的艰苦努力,不仅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也“结识”了大量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
把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进行层次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二是中层次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一科研一开发”三位一体。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这点,从政府到高校已达成共识。然而毋庸讳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刚刚开始的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合作深度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相距甚远。究其原因,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论认识与实践之间,无论从政府、行业(企业),还是学校本身,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行为短期,学校偏重利益,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校企合作机制。
2.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项目支持、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将高职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
3.“面向社会、着眼未来、服务经济”是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经十余年的办学及校企合作的探索,高职院校一般都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把调整专业结构作为一项战略选择来抓,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开设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但必须清楚的是,教育产品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教育应有预见性。在专业设置方面,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宏观预测的指导性,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是解决毕业生出路、满足社会需求变化的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选择
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遇到上述问题和困难,应该说是客观的。但也不能否定,有些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是成功的。这里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校企合作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为了推动“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向深层次发展,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条件,从现有的“校企合作”成功典范分析,以下三种校企模式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1.校办产业(企业)模式。学校利用校办产业实现“校企合作”。有实力的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
2.行业(企业)办学模式。即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企业)来管理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事实上过去的中等专业学校,大都是这种模式。因此,从重点中专升格为高职院校的学校完全可以走这一模式,只要在制度、组织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和创新,必然有新的飞跃。
3.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进行校企合作。企业可以是国内的企业,也可以是国外的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企业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共享办学效益。
上述三种合作模式,主要体现了双方共赢的合作目的,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而进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了平等合作的办学关系。利益的高度一致,维护了校企双方的办学积极性和可持续发展。
2.具有完备的工作保障体系。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及相关文件体系的建立,为合作办学和开展产学研结合提供了可靠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3.实现教学地点的优势互补。学生在企业中实习、顶岗,企业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职业环境,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提高;在企业精神与校园文化的熏陶下,有利于学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4.具备协调一致的教学文件。校企双方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所共同制定的相关教学文件,使得教学过程可控,教学目标明确。无论对学生或在职职工,无论在校园或在企业,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总之,校企合作创新模式是企业和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根据自身发展要求自由寻找合作对象的技术创新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创新主体必须综合考虑其自身经营实力、优势和劣势,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采取有效的合作方式,以有限的成本达到理想的目标。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综合考虑合作双方的技术及经营优劣势及合作成功后可能产生新的情况。校企合作创新虽然是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但如果没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有可能造成利益损失,如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等。因此要优先选择那些没有进行产业化经营而又有较强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合作,事先确立利益分成或知识产权分配及处理方案,为今后的顺利合作打下基础。
在校企合作创新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各种创新形式的优劣势,选择那些成本最低、但效果最好的合作形式。在选择的过程中,要对创新的预期效益和目的有明确的认识,必要时还应该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评估。
参考文献
[1]方德英等.校企合作创新——博弈.演化与对策[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2]孙福全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基本经验及启示[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3]张允志.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材的实践[J].中国培训,2006(5).
[4]李亚营.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走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办学之路[J].中国培训,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