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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琼府办[2008]5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省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客观、公正、公平地处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维护房地产价格评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规定》的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