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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检警关系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当前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不够,在逮捕必要性上认识不统一,审查过于简单。立法上从立案知情权,侦查活动知情权上入手增加法律监督的操作性内容,完善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建立意见的书面化形式,加紧改造逮捕必要性的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