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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的重要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内涵与要求,强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同时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了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普法办联合颁布了相关文件,并首次提出了“法育”的概念,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门专有的教育课程和教育形式,与德、智、体、美并称为“五育”。法育的提出,预示着我国法治教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法育即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系统的、科学有效的法治教育,使其掌握法治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信仰,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格公民。法育的提出,意味着法治教育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维度。首先,它的提出对规范教育科学发展有重要价值,法育强调人的发展的规律性、规范性,为教育提供了新的视角,丰富了教育的内涵,也为实现教育目的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其次,法育的提出彰显了法律的教育性,法育更加重视法律的教育性,注重以教育性、人的发展性来引导法律的发展,这就为法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法育的提出使法治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强调法育的重要性,使法育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德、智、体、美一样,使法育成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使法治教育真正内化于青少年的内心。本文在法育的理念下,对当代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提出了更深入的解读,认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是严谨细致的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停留于表面,流于形式。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当是全面的、科学的、系统的,真正的使法治成为学生的信仰,使其懂得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本文提出,法治教育不是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单方面被动输出,而是集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目标、课程设置等多环节于一体,相互配合、互利协作的综合性教育,且这些环节的运作必须始终贯穿法育的理念,将法育作为工具,对这些环节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希望通过笔者的研究,对当前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提供新的思路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