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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齐二药”索赔案进行了简单回顾,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进行了具体分析。其次,以《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为依据,对药品不法中药品生产销售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既属于行政犯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类型。与药品相关的犯罪行为具有自身特殊性,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刑事责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