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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尔兰文化与艺术是两个交互使用的名词,包含了一切艺术形式。1922年爱尔兰从英国的统治下独立出来,最初三十年文化发展几乎为零,1951年艺术法出台,政府开始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性,1973年和2003年修订的艺术法促进了文化的发展。艺术、遗产和爱尔兰语部是主管文化事务的政府机构,与之保持“一臂之距”的艺术委员会是文化的执行和规划机构。现有的十三部法律规范着文化的不同方面。2011年爱尔兰用于文化领域的经费占国家财政预算的0.4%,2012年各级政府的公共文化人均支出为37.81欧元,占到GDP的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