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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北方言中,"贼"是典型的程度副词,和"很"一样,主要修饰形容词,表"程度加深、增量"。"焦、稀、恶、齁"也有着和"贼"一样的语义和句法功能,但有些学者把他们归为东北方言中形容词的前缀。本文主要从句法功能角度出发,提出"焦、稀、恶、齁"类是程度副词,而非形容词词缀的假设,从"程度副词+形容词"充任谓语、补语及程度副词不受否定副词"不"修饰这三个角度论证该假设。本文的方言词以吉沈片通溪小片方言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