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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至9月,海宁市辖区内8个乡镇全部增开了一次镇人代会。
乡镇一级的人代会一般一年开一次,时间大多在岁末年初,只有出现重要人事变动时才会临时增开,议程也很简单。然而,此次海宁市8个乡镇年中增开人代会,却不是因为人事变动,而是为了听取和审查本镇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预算执行成财政监督盲区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我们斜桥镇是由3个乡镇合并的,随着这几年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财政的盘子也在不断扩增,每年财政支出越来越大,目前我们每年支出有8000多万元。”时任海宁市斜桥镇镇长的杨文华道出了海宁市各镇的现状。
自1995年以来,海宁市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原先的市区和29个乡镇,变成了现在的八镇四街道。目前一个镇的人口、地域以及财力、物力等,已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一个县,有的镇年财政收入已超亿。然而,由于上级政府增加专项补助和本级项目建设增多等因素,致使镇财政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变数加大,每年提交镇人代会的上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数据与原来镇人代会通过的数据出入较大。其中财政预算的调整由于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从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由于镇财政盘子大了,加上一些政策性因素,年初的财政预算往往与年底的财政决算有较大的出入。”时任长安镇人大主席的沈力巨也表示,虽然镇人代会依法享有财政监督权,但由于法律与制度的缺位,对于镇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变数,镇人代会往往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
2009年8月,海宁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镇人代会对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据此,当年9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财政监督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了每年年中增开一次镇人代会,依法专题审查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的要求。
增开人代会专审预算执行
“年中召开人代会,专门对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查,这在斜桥镇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2009年8月,斜桥镇率先增开了一次镇人代会。
“往年人代会都是新一年度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一块儿审。说实话,谁也不知道预算执行得怎么样。而今年增开这次人代会,专门对上一年度的决算和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今年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大大增加了财政支出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斜桥镇人大代表应敏龙说。
2010年1月,斜桥镇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斜桥镇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监督实施办法》,并成立了斜桥镇人大主席团财政经济组,主要负责会前协助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前期预审,会后对预算执行、项目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011年6月下旬,根据办法规定,斜桥镇人大主席团财政经济组听取了镇政府2011年投资总概算300万元以上的13个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汇报,并审查了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对姚九公路西延等4个项目的实施提出了质疑,财经组认为其资金投入过大、年内完成难度大,提出了“年内延迟实施”的建议,并提交镇人大主席团。随后,镇人大主席团向镇政府提出了延迟实施、减少支出的建议,镇政府经反复研究后决定延迟实施这4个项目,减少当年镇财政支出1670万元。
2011年8月,丁桥镇、袁花镇人大也相继增开人代会,通过并实施镇人代会财政监督实施办法。
2012年换届伊始,新一届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便提出“年中增开镇人代会专审财政预算要实现全覆盖”,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修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人大财政监督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切实做好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宁市各乡镇人大年中增开人代会,并建立相关制度。
据了解,随着2012年9月22日海宁市长安镇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海宁市8个乡镇今年已全部增开了一次专审财政预算执行的镇人代会。而这些,只是海宁市镇两级人大合力推进镇一级“阳光财政”的开始……
乡镇一级的人代会一般一年开一次,时间大多在岁末年初,只有出现重要人事变动时才会临时增开,议程也很简单。然而,此次海宁市8个乡镇年中增开人代会,却不是因为人事变动,而是为了听取和审查本镇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预算执行成财政监督盲区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我们斜桥镇是由3个乡镇合并的,随着这几年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财政的盘子也在不断扩增,每年财政支出越来越大,目前我们每年支出有8000多万元。”时任海宁市斜桥镇镇长的杨文华道出了海宁市各镇的现状。
自1995年以来,海宁市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原先的市区和29个乡镇,变成了现在的八镇四街道。目前一个镇的人口、地域以及财力、物力等,已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一个县,有的镇年财政收入已超亿。然而,由于上级政府增加专项补助和本级项目建设增多等因素,致使镇财政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变数加大,每年提交镇人代会的上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数据与原来镇人代会通过的数据出入较大。其中财政预算的调整由于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从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由于镇财政盘子大了,加上一些政策性因素,年初的财政预算往往与年底的财政决算有较大的出入。”时任长安镇人大主席的沈力巨也表示,虽然镇人代会依法享有财政监督权,但由于法律与制度的缺位,对于镇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变数,镇人代会往往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
2009年8月,海宁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和完善镇人代会对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据此,当年9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财政监督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了每年年中增开一次镇人代会,依法专题审查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的要求。
增开人代会专审预算执行
“年中召开人代会,专门对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查,这在斜桥镇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2009年8月,斜桥镇率先增开了一次镇人代会。
“往年人代会都是新一年度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一块儿审。说实话,谁也不知道预算执行得怎么样。而今年增开这次人代会,专门对上一年度的决算和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今年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大大增加了财政支出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斜桥镇人大代表应敏龙说。
2010年1月,斜桥镇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斜桥镇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监督实施办法》,并成立了斜桥镇人大主席团财政经济组,主要负责会前协助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前期预审,会后对预算执行、项目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011年6月下旬,根据办法规定,斜桥镇人大主席团财政经济组听取了镇政府2011年投资总概算300万元以上的13个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汇报,并审查了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对姚九公路西延等4个项目的实施提出了质疑,财经组认为其资金投入过大、年内完成难度大,提出了“年内延迟实施”的建议,并提交镇人大主席团。随后,镇人大主席团向镇政府提出了延迟实施、减少支出的建议,镇政府经反复研究后决定延迟实施这4个项目,减少当年镇财政支出1670万元。
2011年8月,丁桥镇、袁花镇人大也相继增开人代会,通过并实施镇人代会财政监督实施办法。
2012年换届伊始,新一届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便提出“年中增开镇人代会专审财政预算要实现全覆盖”,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修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人大财政监督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切实做好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宁市各乡镇人大年中增开人代会,并建立相关制度。
据了解,随着2012年9月22日海宁市长安镇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召开,海宁市8个乡镇今年已全部增开了一次专审财政预算执行的镇人代会。而这些,只是海宁市镇两级人大合力推进镇一级“阳光财政”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