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劳动规章的变更是其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在其变更劳动规章的过程中必然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不仅使得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侵犯更为隐蔽,更为公司侵犯职工权益提供了正当化基础。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规章恶意变更的予以规制。通过学界目前对劳动规章的不利变更的效力的分析,探索我国关于劳动规章不利变更规制与完善,通行的路径是劳动规章变更的决定权由管理层控制的,但对规章变更事项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情形予以限缩。未与原职工协商且其未经同意的不利变更,对原职工不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