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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际法上的不引渡制度有两种相反的表现,一是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兴起,另一个是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衰退。基于互惠原则,任何对别国的限制最终也是对自己的限制,若要使国际反恐合作顺畅有效,首先应该消除本国法律中的障碍。因此,应该适应这一国际法发展趋向,确立政治犯相对不引渡制度、死刑不引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