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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明朝土崩瓦解。最后一位皇帝崇祯因为用人不善、刚愎自用,只知顾及其龙颜,不敢勇于承担责任;对待朝臣态度恶劣甚至残忍杀害,对待百姓更是苛捐杂税,以致纷纷反抗,成为明朝灭亡的罪魁祸首而被史学界所诟病,扣上了“亡明之君”的帽子。这些说法无可厚非,然而我们却不能忽视其大臣的所作所为,他们当中有的“拉帮结派”甚至党同伐异;有的只知空谈妄论,脱离实际;有的辜负皇帝信任,擅杀同朝官员;更有甚者贪婪成性,导致朝廷与民间矛盾冲突愈演愈烈。可见崇祯朝大臣也必须为明朝的灭亡承担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