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权利逻辑”的法律解说

来源 :长沙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yftongyunfe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地理标志的权利生成并非源自地理名称的纯粹符号意义,更深刻的成因在于符号游戏背后的财产利益与文化价值。地理标志权本质上是一种集体共同共有权,权利人共同共有的乃是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利益,地理标志利益人的权利范围应基于自然人文因素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准确把握地理标志与商标权的合理界限,建构地理标志一元化的商标法保护模式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意义重大。
其他文献
透明质酸由Meyer和Palmer于1934年首次从牛眼玻璃体中分离,是一种由葡萄醛酸-N-乙酰氨基葡萄糖为双糖单位组成的高分子多糖,广泛存在于动物组织细胞中,在体内构成多种基质。在过
【正】 关于畲族的族源问题,解放前后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中央民族学院学报》自1980年以来接连发表了王克旺等同志《关于畲族来源》、石光树同志《从盘瓠神话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