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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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屡禁不止的财务舞弊情况,本文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经验检验和理论分析,以期分析其对财务舞弊的影响,从而对控制财务舞弊、增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内部因素影响主要分析董事会独立性、监事会权威性及监管能力、股权结构等方面;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尚、公司控制权争夺两方面。最后针对分析的因素提出相应的方法及对策,并进行展望。
  关键词:公司治理;财务舞弊;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
  
  现实经济生活中,"财务舞弊"一直是各方深恶痛绝又屡禁不止的情况。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发达,财务失真则更像是证券市场的瘟疾,严重危害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权益。如何预防和发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舞弊成为投资者、债权人乃至监管层的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分析
  财务舞弊受多方因素影响,形成原因复杂,但总体来说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相应的分析。
  (一)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还很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使得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有机可乘,也是财务舞弊、会计信息失真"发病"的内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董事会独立性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作为一种内部治理机制在公司治理中起着很重要的枢纽作用。但很多上市公司由于是国有股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往往由主管机关直接任命,董事长还同时兼任经理,董事会成员绝大多数是企业经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的运作通常被"内部人"或股东控制,而不是以集体利益为基础。经理人员的目标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偏差,就会出现公司经理操纵利润、侵蚀公司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等情况。
  2.监事会权威性行监督职能履行情况
  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中,监事会是对董事和经理层进行监控的主要力量,但实际情况显示,我国的监事会制度在抑制财务舞弊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监事会独立性较差。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一部分由股东提名另一部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股东提名的监事会代表往往是由大股东选派的,而职代会推荐的职工代表工作上受公司董事和经理的领导,其行为易受到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影响,因此,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对大股东和管理层的舞弊行为起不到强有力的作用。其次,监事会监督能力不强。在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顺序依次是董事长、总经理,然后才是监事,监事的地位较低,相对次要,其工作的有效性和获得支持的可能性都较差。而且监事的整体素质也有待提高,很多监事只是靠一定的内部途径被领导任命,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都很难保证。
  3.股权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仍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法人股、流通股持股比例较低的情况。这样中小股东的意愿很难体现,利益容易受到侵害,而大股东则容易滥用权力,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利益,产生强烈的财务舞弊动机。 另外,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权中占主要的国有成分股权不具有流通性,因而不能进行"用脚投票";另一方面由于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过低,分散度过高,导致即使"用脚投票"也不足以形成对经营者的压力,对公司管理层的触动很有限。
  (二)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1.法律法规
  要保障投资者可以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法律体系是一个颇为有效的外部机制。虽然我国上市公司受到法律严格约束,但由于发展时间有限、很多问题刚刚暴露、法律尚不完善,使得这种约束力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法律体系力量小了很多。我们认为如果能够使企业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和较好的监督,财务舞弊将会受到有效的控制。而这当然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完善,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修正。
  2.公司控制权争夺
  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对于公司的治理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控制权的竞争市场运作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代理人竞争、善意的购并和敌意的接管。代理人竞争通常无法直接更换现有董事会成员;善意的购并和接管在所有国家都有发生且占到了所有购并交易量的大部分;敌意的接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时有发生,在我国现阶段较少见到。如果某公司发生了财务舞弊,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流通股股东用脚投票,公司市值会下跌,这就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财务舞弊公司的管理人员可能被发生替换。但我国现阶段的控制权争夺弱化,很多权利都在一头手中牢牢控制,使得约束舞弊的力量小之又小。而这对我国的市场完善和体制构建都有很高的要求。
  二、方法及对策
  在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进行经验检验后,我们不难看出,我国缺乏活跃的企业控制权争夺市场,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法制基础不一样,对投资者的保护也较英美等国表现差;另外,因国有股占绝对优势,导致企业受到行政干预,因此形成了强大的内部人控制局面。这种形势下,董事会受到大股东或总经理的操控,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趋于无效;最后,国有上市公司的多种目标使得其在公司经营的时刻,有可能为了行政的目标而牺牲股东的利益。
  综上,如果要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来说,要减少行政干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政企分开。给企业一个透明、高效的运行体制,让各部门各职能机构能够发挥其应尽的责任。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公司自身治理能力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的结构,公司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多方面的配合,但同时也是一项有着长远意义的工程,会对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另外,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善"一股独大"的局面,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还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做到在任何情况都有法可依,并对惩罚机制进行改善,加大财务舞弊的成本,如在民法中增加对财务舞弊公司高管民事责任的惩罚等。这样将内部治理和外部手段结合在一起,使得公司治理的内部影响因素和外部影响因素发挥其作用,从而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结语
  在财务舞弊的研究上国外的研究时间较长,理论较为完善、成体系。其侧重于公司的经营环境中可能存在故意错报高风险的征兆,即我们通常说的"红旗"标志,增加了独立审计师对管理者产生舞弊动机的职业关注,提高其对舞弊风险领域的警惕。相较之下,国内的研究发展时间较短、理论尚不成熟方法上也更多采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较少。但在相关的领域还是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学者,他们对财务舞弊公司治理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一些能够客观揭示这一领域某些问题的经验数据。而且,我国的对于会计舞弊的研究仍对国外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促进作用,并且以自己的研究方法得出了有益的结论,取得了相当好的结果。因此,对我国的财务舞弊研究我们是充满信心的,相信通过理论工作者的不断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完善,财务舞弊一定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管理与遏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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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田瑶(1987-),辽宁盘锦人,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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