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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澳大利亚劳工党执政后出台的《公平工作法》,以及加强联邦有关立法权力、精简裁决制度等行动成为其实现执政承诺的重要内容。《公平工作法》是对《工作选择法》操之过急的"去监管化"的一定纠正,并没有改变澳大利亚劳动就业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在本质上倾向于合同自由和市场调节的根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