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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上海正式建立第一个营改增试点,并对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此后陆续在全国设立试点,2014年初已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征收范围。实行营改增避免流转环节的重复征税,是实现税负公平和税制完善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