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暴力袭警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具有侵害人民警察身体健康法益的危险性。暴力袭警行为中的暴力,是指具有侵害人民警察身体健康危险性的暴力。人民警察所执行的职务活动,必须是带有公法属性的、具有"服从关系"的管理活动。正在执行的职务活动,既包括正在执行的具体职务活动,也包括与该具体职务活动具有紧密关联性的相关职务活动。依法执行的职务活动,必须同时符合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双重要求。执行职务活动的人民警察应当包括合同制警察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