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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被人事部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同时,农业部为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对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职能进行了完善,调整充实了内设机构.由原来的5个处室调整为办公室、执法监督处、保护处、防火处、指导处、监测处和宣传信息处7个处室。主要承担草原执法监督、草原保护、草原防火防灾、草原建设项目指导、草原监测和草原法律法规宣传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