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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对鉴定人交叉询问可以保障对鉴定意见证据的审查质证。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受固有理念的左右、鉴定人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的影响、鉴定人出庭率低等问题,影响了对鉴定人交叉询问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定鉴定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完备交叉询问规则及形成鉴定人作证前宣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