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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环境法综合化的两个趋势出现,即环境基本法综合法化以及适度环境法典化。环境法典通常从环境基本法发展而来,环境基本法与环境法典存在血脉相连的关系,两者具有功能、目的上的相似性,体系、内容上的传承性。鉴于环境基本法发展的历史更长,立法更成熟,对环境基本法的研究可以为环境法典化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以及立法经验。中国的环境法典化可以选择以环境基本法综合法化为基础的适度法典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