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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因二审法院将一审法院判决刘涌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舆论大哗 ,有的认为刘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有的认为刘涌案件改判是法治的进步 ;也有人对此案持一种审慎的批评态度。这里 ,让我们倾听一下有关专家的声音 ,以启发读者对本案作更深入的思考 ,关注司法实践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