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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大数据时代。儿童作为特殊的权利主体,对自身信息的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对个人信息的理性判断。此外,我国目前还存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体制不健全、未构建儿童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框架、缺乏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安全教育、儿童个人信息权与监护人知情权之间存在矛盾、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标准低等问题。可以建立健全儿童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机制,加强国家、学校、监护人和网络运营商的协同保护,确立监护人知情同意制度,加强儿童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