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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观察不同时机玻璃体切除术对复杂性眼外伤治疗效果的影响。
方法我院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进行玻璃体切除手术的复杂性眼外伤129例(129眼)。A组60例行一期清创缝合后均先、后行玻璃体切除术,伤后<7 d进行手术;B组69例伤后7~14 d进行手术。观察两组的手术效果、并发症及视力。
结果A、B组的功能痊愈率分别为70.0%和87.0%,B组明显高于A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A、B组的并发症发生率分别为8.3%、10.1%,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所有患者均成功跟踪随访3~12个月。术前两组视力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随访3个月时两组视力较术前均有所提高(P<0.05),并且B组视力状况均明显优于A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不同时机进行玻璃体切除手术治疗直接影响到复杂眼外伤患者的治疗效果,外伤后7~14 d进行玻璃体切除术效果较好。根据患者疾病情况选择适合的手术时机可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