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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有关抢劫罪转化形态的立法规定,学界又称之为转化型抢劫、准抢劫或事后抢劫。本文以转化型抢劫罪构成要件为主要框架,重点论述了当前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及应用中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