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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现行税制中的独特地位,使其日益成为商事活动的重要凭据,进而演变为某些特定经济事项的关键性证据。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据使用而产生的环开、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应运而生。对此现象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必须从其产生的真正原因及拟适用法律的立法目的和背景,结合其实际危害性去考量,以期达到最佳适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