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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2002年8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新加入的人院记录书写格式川。临床颇有争议。虽然内容不多,但是在适用范围和书写要求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从中也折射出制定该规定的专家不了解或脱离临床的状况。因而不管初衷如何,结果是造成临床医师思维和书写混乱。现根据我院多年来对这一书写内容的体会,结合国内部分病历书写范本中与此有关的要求进行讨论,希望能统一认识和标准,使其完善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