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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至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把政府自身改革列为未来5年中国改革的首要问题。在这次会议上,范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而所有的这一切首要着眼点还在于政府。
目前理论界对于改革到攻坚阶段已经取得共识,而在下一步的改革方向问题上存在争议,但是对于改革过程中,政府应起的作用以及如何改革政府本身已经从理论探讨层面延伸到实际推广。
范恒山指出,中国政府正在着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政府本身所拥有的权力和作为经济社会管理者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政府在发展和改革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必须把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改革的关键。
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力履行相关职责的责任政府;成为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排难解忧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政府;成为全面依法行政并受法律严格制约监督的法治政府。
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缩小政府的事务范围,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继续缩小行政审批范围;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和完善从事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机构,撤销那些直接从事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法律体系。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丁元竹研究员认为,政府行为不规范,比如对农民征地,给的补偿不够,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后,自己又没有其他生存能力,就会陷入困境,这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现在出问题的部门,像医疗和教育,恰好是属于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这些公共服务部门首先它和普通竞争部门不一样,它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样的东西单纯靠竞争是不行的。“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只能靠政府才能提供和监管,而这些又是最不公平和最容易引起民众不满的。” 丁元竹认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在政府。
经济改革到综合改革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曾经提出攻坚阶段的主要推进的六方面改革要点:一是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是发展现代市场体系,四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五是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六是继续扩大开放。其中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被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
对于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重点则集中在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实质上意味着当局追求建立一种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大众服务。大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使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过多的局面得到根本改观。
第二个层面的核心是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马凯特别提出了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权责”、“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第三个层面是关于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马凯强调采取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学者评论这是胡温新政“以民为本”思想的延续和深入。
在政治体制改革成为禁忌话题的今天,政府改革既连接经济体制改革,又连接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成为一个有效载体,也是打破中国改革胶着状态的一个妥协举措。
进入2005年以来,种种迹象显示中国改革在经历了25年的迂回曲折之后,逐步接近改革的内核。对改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争论和反驳,有最初的改革年成了反思改革年。
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了年度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行政体制改革首次明确列入其中。这本身就成为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最好的注脚。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择研究员分析,2003年宏观调控着力解决的投资过度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正是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的集中反映。要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必须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出现反弹,调整不下去,这些都成为最高层下定决心在政府层面推进改革的原因。”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浦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作为全国综合改革的首个试点,标志着国家综合改革序幕拉开,体制创新全面推进。而深圳和天津滨海新区也逐步纳入综合试验区,侧面也证明中国在慢慢扭转片面经济改革的传统思路,在社会和政治领域内,进行有益探索。
中央党校研究室周天勇教授指出中国此前20多年的改革,一直以经济改革为主导,2005年首度举起综合改革旗帜,把改革从经济体制领域引入更广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给人以无穷的想像空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就表示:“政府改革既连接经济体制改革,又连接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处于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他认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大都与政府转型密切相关。如金融体制改革和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等,与政府改革不到位有关。如果政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不改变,政府的职能没有根本改变,这些改革就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凡此种种迹象显示出继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启改革历史进程之后,改革战鼓再度隆隆擂起。
政府机构改革误区重重
对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中关键的政府机构改革,目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机构改革缺乏首尾一致的明确思路,由于每一次机构改革都是在政府换届前不到一年开始筹划的,历次机构改革之间,缺乏政策上的连续性。例如1988年撤销了国家经济委员会,90年代初以生产办的名义恢复了。1993年改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8年变成了一个超级大委,连它自己的工作人员都自比日本的通产省。本届政府(2003年)又把它撤掉了,导致经济运行协调工作上的困难。又如能源领域,到底要不要有一个政府机构来管,也经过了多次反复。1982年是行业部分设,1988年单设能源部,1993年恢复行业部分设,1998年降格为经贸委代管的行业局分设,2003年撤销所有的能源管理机构。现在能源问题突出后,又有人建议恢复能源部。此外,1982年将国务院体改办升格为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1998年将其降格为国务院体改办,本届政府又将其撤销,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本届政府以来,为了应付各地增加的煤矿事故,将新设立不久的国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在撤销国家经贸委的同时,把1988年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改组、升格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违背了政府内部的权力制衡原则。
纵观20多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真正精简了的只是国务院的机构和人员,人大、政协、党的机构和人员一直在增加。省及省以下政府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实际上已经完全失控。1982年中央政府精简机构时,各地正在根据宪法恢复乡镇政府。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省里正忙于推广“市管县”的经验。1993年国务院带头减编20%,地方只有省一级政府响应了中央减编的号召;省以下的机构和人员仍以“县改市”的名义在继续膨胀。1998年国务院强行减编50%,从3.2万人减到1.6万人;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纷纷表态坚决压缩人员编制,实际上只减少了100多万人,根本没有达到中央减编20%的要求。如果说80年代这种“上减下不减”的政府机构改革,还符合当时经济体制“放权让利”的改革要求;那么90年代以后的这种精简态势,则不仅不符合中央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而且降低了中央政府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能力。尽管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没有继续强调精兵简政,但中央政府的执政能力已经在历次机构改革中被大大削弱了。各地违规的小煤窑建设屡禁不止,安全事故成倍增加就是一个不祥的例证。
这种每一届政府都要精简一次机构、人员的做法,导致了政府官员队伍的不稳定。况且政府机构精简时,很难留住业务能力强的官员,留下来的人员中多数不是原来的业务骨干。如果留心一下中央政府分流人员的去向,就更令人担忧了。我们对中央各部委的分流人员,既缺乏应有的政策关怀,又没有严格的从业限制。不少熟悉中央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官员,直接去了与原部委有业务联系的国内各大型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事处。目前许多外资企业的北京代表处中,既有原国家经委和各行业部的官员,也有参加过WTO谈判的、原外经贸部的官员。中央部委官员如此流失的结果,不仅影响到目前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而且使中央政府几乎无密可保。往往各部委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内外资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对策就已经准备好了。不少来中央政府工作的博士、硕士,预先就打定了主意,先在部委里混几年,取得经验后就下海。尽管从学历上看,国务院系统的官员平均学历水平越来越高,但实际上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却不断下降。这一点,仅从各部委文件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增加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本届政府已经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但是如何确定各级政府的职能,却不是一个“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所能解决的。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把所有事情都集中到中央来解决显然不行;但中央只管军事和外交,剩下的事情都交给地方的办法也不行。例如跨地区的经济纠纷,在地方层次就解决不了。不仅如此,由于地区经济差距的存在,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可及性,即使具体的工作要靠地方政府去做,最后责任也还是必须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
目前理论界对于改革到攻坚阶段已经取得共识,而在下一步的改革方向问题上存在争议,但是对于改革过程中,政府应起的作用以及如何改革政府本身已经从理论探讨层面延伸到实际推广。
范恒山指出,中国政府正在着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政府本身所拥有的权力和作为经济社会管理者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政府在发展和改革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必须把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改革的关键。
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力履行相关职责的责任政府;成为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排难解忧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政府;成为全面依法行政并受法律严格制约监督的法治政府。
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缩小政府的事务范围,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继续缩小行政审批范围;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和完善从事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机构,撤销那些直接从事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法律体系。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丁元竹研究员认为,政府行为不规范,比如对农民征地,给的补偿不够,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后,自己又没有其他生存能力,就会陷入困境,这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现在出问题的部门,像医疗和教育,恰好是属于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这些公共服务部门首先它和普通竞争部门不一样,它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样的东西单纯靠竞争是不行的。“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只能靠政府才能提供和监管,而这些又是最不公平和最容易引起民众不满的。” 丁元竹认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在政府。
经济改革到综合改革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曾经提出攻坚阶段的主要推进的六方面改革要点:一是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二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是发展现代市场体系,四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五是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六是继续扩大开放。其中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被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
对于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重点则集中在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实质上意味着当局追求建立一种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大众服务。大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使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过多的局面得到根本改观。
第二个层面的核心是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马凯特别提出了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权责”、“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第三个层面是关于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马凯强调采取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学者评论这是胡温新政“以民为本”思想的延续和深入。
在政治体制改革成为禁忌话题的今天,政府改革既连接经济体制改革,又连接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成为一个有效载体,也是打破中国改革胶着状态的一个妥协举措。
进入2005年以来,种种迹象显示中国改革在经历了25年的迂回曲折之后,逐步接近改革的内核。对改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争论和反驳,有最初的改革年成了反思改革年。
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了年度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行政体制改革首次明确列入其中。这本身就成为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最好的注脚。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择研究员分析,2003年宏观调控着力解决的投资过度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正是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的集中反映。要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必须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出现反弹,调整不下去,这些都成为最高层下定决心在政府层面推进改革的原因。”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浦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作为全国综合改革的首个试点,标志着国家综合改革序幕拉开,体制创新全面推进。而深圳和天津滨海新区也逐步纳入综合试验区,侧面也证明中国在慢慢扭转片面经济改革的传统思路,在社会和政治领域内,进行有益探索。
中央党校研究室周天勇教授指出中国此前20多年的改革,一直以经济改革为主导,2005年首度举起综合改革旗帜,把改革从经济体制领域引入更广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给人以无穷的想像空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就表示:“政府改革既连接经济体制改革,又连接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处于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他认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大都与政府转型密切相关。如金融体制改革和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等,与政府改革不到位有关。如果政府主导的投融资体制不改变,政府的职能没有根本改变,这些改革就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凡此种种迹象显示出继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启改革历史进程之后,改革战鼓再度隆隆擂起。
政府机构改革误区重重
对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中关键的政府机构改革,目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机构改革缺乏首尾一致的明确思路,由于每一次机构改革都是在政府换届前不到一年开始筹划的,历次机构改革之间,缺乏政策上的连续性。例如1988年撤销了国家经济委员会,90年代初以生产办的名义恢复了。1993年改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8年变成了一个超级大委,连它自己的工作人员都自比日本的通产省。本届政府(2003年)又把它撤掉了,导致经济运行协调工作上的困难。又如能源领域,到底要不要有一个政府机构来管,也经过了多次反复。1982年是行业部分设,1988年单设能源部,1993年恢复行业部分设,1998年降格为经贸委代管的行业局分设,2003年撤销所有的能源管理机构。现在能源问题突出后,又有人建议恢复能源部。此外,1982年将国务院体改办升格为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1998年将其降格为国务院体改办,本届政府又将其撤销,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本届政府以来,为了应付各地增加的煤矿事故,将新设立不久的国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在撤销国家经贸委的同时,把1988年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改组、升格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违背了政府内部的权力制衡原则。
纵观20多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真正精简了的只是国务院的机构和人员,人大、政协、党的机构和人员一直在增加。省及省以下政府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实际上已经完全失控。1982年中央政府精简机构时,各地正在根据宪法恢复乡镇政府。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省里正忙于推广“市管县”的经验。1993年国务院带头减编20%,地方只有省一级政府响应了中央减编的号召;省以下的机构和人员仍以“县改市”的名义在继续膨胀。1998年国务院强行减编50%,从3.2万人减到1.6万人;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纷纷表态坚决压缩人员编制,实际上只减少了100多万人,根本没有达到中央减编20%的要求。如果说80年代这种“上减下不减”的政府机构改革,还符合当时经济体制“放权让利”的改革要求;那么90年代以后的这种精简态势,则不仅不符合中央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而且降低了中央政府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能力。尽管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没有继续强调精兵简政,但中央政府的执政能力已经在历次机构改革中被大大削弱了。各地违规的小煤窑建设屡禁不止,安全事故成倍增加就是一个不祥的例证。
这种每一届政府都要精简一次机构、人员的做法,导致了政府官员队伍的不稳定。况且政府机构精简时,很难留住业务能力强的官员,留下来的人员中多数不是原来的业务骨干。如果留心一下中央政府分流人员的去向,就更令人担忧了。我们对中央各部委的分流人员,既缺乏应有的政策关怀,又没有严格的从业限制。不少熟悉中央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官员,直接去了与原部委有业务联系的国内各大型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事处。目前许多外资企业的北京代表处中,既有原国家经委和各行业部的官员,也有参加过WTO谈判的、原外经贸部的官员。中央部委官员如此流失的结果,不仅影响到目前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而且使中央政府几乎无密可保。往往各部委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内外资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对策就已经准备好了。不少来中央政府工作的博士、硕士,预先就打定了主意,先在部委里混几年,取得经验后就下海。尽管从学历上看,国务院系统的官员平均学历水平越来越高,但实际上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却不断下降。这一点,仅从各部委文件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增加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本届政府已经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但是如何确定各级政府的职能,却不是一个“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所能解决的。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把所有事情都集中到中央来解决显然不行;但中央只管军事和外交,剩下的事情都交给地方的办法也不行。例如跨地区的经济纠纷,在地方层次就解决不了。不仅如此,由于地区经济差距的存在,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可及性,即使具体的工作要靠地方政府去做,最后责任也还是必须要由中央政府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