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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沪深两市2001—2007年区间内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为样本,从盈利能力及营运能力两方面对IPO当年及后三年会计业绩进行分析,评价不同IPO监管制度的有效性。研究发现,2006年新IPO制度下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较之前上市公司有下降趋势、营运能力不容乐观,总体而言改革效果不大,IPO监管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并据此给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