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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最大特点体现为“四个统一,两个过渡”,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适当降低为25%;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同时,对老企业规定一个五年的过渡期。企业应在充分理解新所得税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