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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法中禁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文,为破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打开了法律之门.但没有对试点实践中面临的一些深层矛盾、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明确回应,在改革的力度与广度上存在欠缺.本文立足试点地区的改革实践提出四个深层问题:一是入市范围界定如何契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新要求?二是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行使入市权利?三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四是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究竟向谁倾斜?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