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宽恕制度的申请者义务

来源 :法制与经济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qiling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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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制度是反垄断法公共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要素在于对主动请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合作的垄断违法行为主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给予某种形式的宽大处理.合作则是宽恕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申请者应当主动履行法定合作义务,以换取执法机构的优待.在这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宽恕制度规定存在部分不甚合理之处,司法实践面临操作难题.对此,应当优化证据提供义务和终止违法义务两大关键合作义务,从而改善反垄断宽恕制度的实施困境并激励潜在申请者有效运用宽恕制度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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