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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卖肇事车,四川广元市一个体户连打两场官司。1996年8月中旬,当了被告又当原告的他再次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 事情发生在1995年8月29日,广元市个体营运户罗元以10800元的价格从广元市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四川40/02620汉江微型货车一辆,双方约定该公司出具卖车证明后,由罗元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罗买车后即对该车进行了修理,并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