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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带锁髓内钉与AO钢板在治疗胫骨骨折中的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本院2007年10月~2010年10月收治的70例胫骨骨折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不同的治疗方法,将患者分为两组,A组32例采用带锁髓内钉固定治疗,B组38例采用AO钢板内固定,观察两组患者的疗效和并发症,并比较两组患者的骨痂出现时间,下肢负重时间和骨折愈合时间。结果:两种不同的方法治疗胫骨骨折,疗效和并发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骨痂出现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下肢负重时间和骨折愈合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