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个中学会计,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就挪用公款50余万元,小人物为何大腐败?
1971年10月,梁平出生在重庆市巫山县一个教师家庭。高考落榜后,梁平并没有灰心丧气。1992年,全县招考以工代干教师,他以优异成绩,考入原比龙区某村小学任教。因工作成绩突出,1993年8月,他被调进福田镇职业中学(后与福田镇中学合并为福田中学)任会计。在老会计的指导下,梁平很快熟悉了会计业务。通过自学,梁平先后取得财务专科和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在年度考核中,他曾经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还曾荣获“福田镇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1999年,他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接踵而至的成绩和荣誉,使梁平有一种成就感。但很快,梁平意识到,这种成就感,换来的并不是实惠和满足。妻子带着儿子到县城打工后,并不繁忙的会计工作,给他留下了大量难以打发的空闲时间,性格内向的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
每当夜幕降临,梁平便习惯性地到镇上转悠。三三两两的麻将馆,吸引着梁平的脚步。梁平开始只是坐在一旁观战,或帮别人打。他往往帮别人打上几圈,别人就会变输为赢。渐渐地,他的名声传开了。只要他往麻将馆一坐,就有手气不好的人请他帮忙。慢慢地,他开始迷信起自己的“手气”来,认为自己那双数了近10年钞票的手,一定粘上了财气!
梁平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赌博。起初,他还有一点防范心理,只是赌点小钱。一段时间后,赌博略有盈余。
白天上班轻轻松松,晚上搓上几小时的麻将,他感到日子过得比较滋润。他不再像以往那样追求理想,对工作不再兢兢业业,对家庭不再留意关心。
2004年春季开学,梁平负责收取学杂费和教辅资料费。赌徒们像嗅到了腥味一样,怎么也不会放过这一发财的好机会。在茶馆,几个赌徒决意要同他玩点大的,至少也要“一二三”(即一次输赢为100元、200元或300元)。他在犹豫之中,带上公款上了赌桌。不到半夜,他所带的5000多元公款被输得一干二净。
怎么办?梁平睡不着觉。“在哪里输了,就从哪里赢回来!”主意拿定,梁平一次次带着公款,转战在镇上的各个赌场,但每次都是血本无归。在3个月内,他除输掉公款近4万元外,还欠下高利贷3万余元。
日子终于熬到了8月,学校又有几笔大收入。于是,他采取截留学杂费、奖金等办法,共截留、挪用85500元,同时以缴教师养老金为名,套取公款2万元。他先后用这10万余元公款还清了高利贷,并将剩下的钱用作赌资,一次又一次地扔向赌海,结果又欠下几万元高利贷。
学校领导终于察觉梁平挪用公款赌博的情况。2004年10月,县教委组织调查组对梁平进行调查。梁平通过做假账等办法,蒙骗了调查组,调查组只查出他挪用公款2万余元的事实,处理结果是责令他限期归还公款,让他继续担任会计。
组织对他的从轻发落,却埋下了更大的隐患。2004年12月30日,梁平以缴纳新华书店书款为名,取出公款5万元,还了黄某的高利贷后继续赌博,却又欠下黄某高利贷3万元。输红了眼的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私刻法人代表印章,在2005年1月,分3次从信用社取出公款33万多元,一边还高利贷,一边继续赌博,直到身上只剩下2000余元。
2005年1月27日,梁平畏罪潜逃。两天后,他投案自首。2005年5月25日,经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巫山县法院依法判处梁平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非法所得523004元。
梁平这样一个原本有上进心的人,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挪用公款50余万元用于赌博,结果输掉了自己的一切,这确实令人叹息。
更让人深思的是,从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像梁平这样的“小人物大腐败”现象并不少见,仅在巫山县,近年来查处的“小人物”贪污挪用大案就有十多起,有的案值甚至上百万或数百万元,其中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高达80%以上。
说起腐败分子,人们关注的焦点似乎更多的是一些位高权重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像梁平这样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人物”、“小角色”,也充当着“巨贪”的角色,他们在“不动声色”中完成了腐败行为。有人戏称,这种腐败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既隐蔽又“安全”。
结合梁平的《悔过书》和众多犯下贪污大案的“小人物”的犯罪轨迹,笔者认为,当前导致“小人物大腐败”现象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从反腐工作的舆论关注上看,如今媒体上披露的腐败案件,可谓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公众包括检察机关关注的焦点往往倾向于大案要案,无论是从反腐的制度建设还是从实践的操作中,检察机关加强监控的重点对象也是一些职位比较高,权力比较大的人。反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放在这些人身上,往往忽视了一些级别不高、职位不突出的普通干部。其实,科、股级干部乃至普通科员、职员职位虽低,手中权力却并不见得就小。因此,一些“小人物”一方面握有财经管理、行政执法等实权,容易发生腐败,另一方面,因为地位较低,不容易引起重视,很容易钻监管方面的空子,出现“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的现象。
第二,从监督机制上来看,监督机制设计不平衡,造成了“顾此失彼”。有一定职务的人权力比较集中,所以监督机制的设计,包括防范和监督工作,大多是围绕权力的核心人物而进行的,其中一些权力不是很高,但可以独当一面的人,却很容易被忽略,而这部分人也更容易实现他的犯罪意图和目标。更重要的是,这些“小人物”发生腐败行为后,往往让人难以察觉,即便发现了苗头性问题,也难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梁平大规模挪用公款的行为,发生在被调查处理以后,如果当初对他严肃处理,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也不至于后患无穷,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第三,从思想政治教育上来看,在现实生活中,预防职务犯罪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般是针对主要领导干部。相对来说,一般科员、职员就较少或者根本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律常识的教育,防腐意识薄弱和法律常识的匮乏,再加上外界的诱惑和对高标准生活的渴望,一旦有机可乘,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梁平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反腐工作绝没有“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区别,职务犯罪更不应以官的职位高低来论。凡是手中掌握的权力,都有可能被滥用,大权、小权都必须受到有效的监控。因此,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一个规范、合理、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制约网络,是当前防范权力滥用的根本措施。
1971年10月,梁平出生在重庆市巫山县一个教师家庭。高考落榜后,梁平并没有灰心丧气。1992年,全县招考以工代干教师,他以优异成绩,考入原比龙区某村小学任教。因工作成绩突出,1993年8月,他被调进福田镇职业中学(后与福田镇中学合并为福田中学)任会计。在老会计的指导下,梁平很快熟悉了会计业务。通过自学,梁平先后取得财务专科和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在年度考核中,他曾经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还曾荣获“福田镇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1999年,他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接踵而至的成绩和荣誉,使梁平有一种成就感。但很快,梁平意识到,这种成就感,换来的并不是实惠和满足。妻子带着儿子到县城打工后,并不繁忙的会计工作,给他留下了大量难以打发的空闲时间,性格内向的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
每当夜幕降临,梁平便习惯性地到镇上转悠。三三两两的麻将馆,吸引着梁平的脚步。梁平开始只是坐在一旁观战,或帮别人打。他往往帮别人打上几圈,别人就会变输为赢。渐渐地,他的名声传开了。只要他往麻将馆一坐,就有手气不好的人请他帮忙。慢慢地,他开始迷信起自己的“手气”来,认为自己那双数了近10年钞票的手,一定粘上了财气!
梁平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赌博。起初,他还有一点防范心理,只是赌点小钱。一段时间后,赌博略有盈余。
白天上班轻轻松松,晚上搓上几小时的麻将,他感到日子过得比较滋润。他不再像以往那样追求理想,对工作不再兢兢业业,对家庭不再留意关心。
2004年春季开学,梁平负责收取学杂费和教辅资料费。赌徒们像嗅到了腥味一样,怎么也不会放过这一发财的好机会。在茶馆,几个赌徒决意要同他玩点大的,至少也要“一二三”(即一次输赢为100元、200元或300元)。他在犹豫之中,带上公款上了赌桌。不到半夜,他所带的5000多元公款被输得一干二净。
怎么办?梁平睡不着觉。“在哪里输了,就从哪里赢回来!”主意拿定,梁平一次次带着公款,转战在镇上的各个赌场,但每次都是血本无归。在3个月内,他除输掉公款近4万元外,还欠下高利贷3万余元。
日子终于熬到了8月,学校又有几笔大收入。于是,他采取截留学杂费、奖金等办法,共截留、挪用85500元,同时以缴教师养老金为名,套取公款2万元。他先后用这10万余元公款还清了高利贷,并将剩下的钱用作赌资,一次又一次地扔向赌海,结果又欠下几万元高利贷。
学校领导终于察觉梁平挪用公款赌博的情况。2004年10月,县教委组织调查组对梁平进行调查。梁平通过做假账等办法,蒙骗了调查组,调查组只查出他挪用公款2万余元的事实,处理结果是责令他限期归还公款,让他继续担任会计。
组织对他的从轻发落,却埋下了更大的隐患。2004年12月30日,梁平以缴纳新华书店书款为名,取出公款5万元,还了黄某的高利贷后继续赌博,却又欠下黄某高利贷3万元。输红了眼的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私刻法人代表印章,在2005年1月,分3次从信用社取出公款33万多元,一边还高利贷,一边继续赌博,直到身上只剩下2000余元。
2005年1月27日,梁平畏罪潜逃。两天后,他投案自首。2005年5月25日,经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巫山县法院依法判处梁平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非法所得523004元。
梁平这样一个原本有上进心的人,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挪用公款50余万元用于赌博,结果输掉了自己的一切,这确实令人叹息。
更让人深思的是,从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像梁平这样的“小人物大腐败”现象并不少见,仅在巫山县,近年来查处的“小人物”贪污挪用大案就有十多起,有的案值甚至上百万或数百万元,其中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高达80%以上。
说起腐败分子,人们关注的焦点似乎更多的是一些位高权重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像梁平这样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人物”、“小角色”,也充当着“巨贪”的角色,他们在“不动声色”中完成了腐败行为。有人戏称,这种腐败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既隐蔽又“安全”。
结合梁平的《悔过书》和众多犯下贪污大案的“小人物”的犯罪轨迹,笔者认为,当前导致“小人物大腐败”现象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从反腐工作的舆论关注上看,如今媒体上披露的腐败案件,可谓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公众包括检察机关关注的焦点往往倾向于大案要案,无论是从反腐的制度建设还是从实践的操作中,检察机关加强监控的重点对象也是一些职位比较高,权力比较大的人。反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放在这些人身上,往往忽视了一些级别不高、职位不突出的普通干部。其实,科、股级干部乃至普通科员、职员职位虽低,手中权力却并不见得就小。因此,一些“小人物”一方面握有财经管理、行政执法等实权,容易发生腐败,另一方面,因为地位较低,不容易引起重视,很容易钻监管方面的空子,出现“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的现象。
第二,从监督机制上来看,监督机制设计不平衡,造成了“顾此失彼”。有一定职务的人权力比较集中,所以监督机制的设计,包括防范和监督工作,大多是围绕权力的核心人物而进行的,其中一些权力不是很高,但可以独当一面的人,却很容易被忽略,而这部分人也更容易实现他的犯罪意图和目标。更重要的是,这些“小人物”发生腐败行为后,往往让人难以察觉,即便发现了苗头性问题,也难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梁平大规模挪用公款的行为,发生在被调查处理以后,如果当初对他严肃处理,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也不至于后患无穷,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第三,从思想政治教育上来看,在现实生活中,预防职务犯罪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般是针对主要领导干部。相对来说,一般科员、职员就较少或者根本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律常识的教育,防腐意识薄弱和法律常识的匮乏,再加上外界的诱惑和对高标准生活的渴望,一旦有机可乘,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梁平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反腐工作绝没有“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区别,职务犯罪更不应以官的职位高低来论。凡是手中掌握的权力,都有可能被滥用,大权、小权都必须受到有效的监控。因此,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一个规范、合理、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制约网络,是当前防范权力滥用的根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