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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初中期和90年代中后期,我国政府对垄断性行业进行了两轮改革。第一轮改革解决了供给短缺的瓶颈问题,第二轮改革则通过拆分等方式将竞争的市场结构引入垄断性行业,在初步政企分开的前提下进行了现代管制制度的尝试,使得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当前的改革存在着偏重“分拆”而忽视“新厂商进入”的问题;政府管制职能的分散、“越位”等问题使得“确定的政府行为,加上竞争性市场”的格局难以形成;此外,立法的滞后、特大型国企改革的滞后以及普遍服务等配套制度的不到位等共同表明垄断资本性行业的改革还需继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