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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促进文物保护和文化事业发展,制定了完善的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在捐赠主体资格、捐赠文物享受税收扣除的条件以及捐赠主体享受的税收扣除待遇等方面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在实践中也存在捐赠文物以假乱真,通过虚假评估骗取税款,以及私人捐赠过热,博物馆空间有限以致大量文物未能发挥其价值等问题。积极借鉴美国文物捐赠税收激励立法的有益经验,对完善我国的文物捐赠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