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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通信行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电信诈骗犯罪科技化程度高,涉及地域广,诈骗手段多样且不断更新升级,团队作案,犯罪集团内部层级分明,分工有序,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当前社会,巨大利益的驱使,部门监管的不规范,以及公民信息被频繁泄露等原因使得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利用高科技手段,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同时加强侦查协作,追缴犯罪嫌疑人,追回涉案财产,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为人民的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关键词】 电信诈骗 犯罪特点 侦查难点 侦查对策
一、电信诈骗犯罪概念及特点
(一)电信诈骗犯罪的概念
对于电信诈骗犯罪,当前理论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我国当前《刑法》中,也没有将电信诈骗犯罪列为单独的罪名,电信诈骗犯罪应当归属于诈骗类犯罪案件,电信诈骗是众多诈骗手段中的一种,电信诈骗犯罪区别于其他诈骗类犯罪案件在于电信诈骗是高科技诈骗犯罪,利用高新技术实施犯罪。对于其定义,我们可以从犯罪主体、犯罪客體、作案手段以及作案目的加以定义:电信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息技术及现代通信设施,虚构事实,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远程操控、非接触性的诈骗方法,以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已经进入了新的时代,电信诈骗犯罪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
1.诈骗手段科技化程度高
电信诈骗从最初的中奖类电信诈骗方式演变为现在的各种各样的犯罪手段,作案方式多种多样,诈骗渠道复杂多变,都离不开当前信息科技的发展。犯罪嫌疑人为了成功地实施犯罪,通常会利用一种或多种高科技手段,电信诈骗从最开始的打电话、发短信、从ATM机转账、从银行取款等简单的诈骗方式,逐渐发展到善于应用VOIP 网络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电子银行支付等方式实施诈骗,比如通过事先整理电信、公安、行政部门的电话,运用VOIP网络技术使被害人的来电显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实施诈骗,诈骗手段更具迷惑性,难以跟踪定位,反侦查意识较强。犯罪嫌疑人常常具有现代通信和网络知识,能熟练操作各种网络诈骗类软件,且具有精密的犯罪流程和不同分工的诈骗小组,准备工作充分,科技化、智能化水平高。
2.团伙作案,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根据当前破获的诈骗犯罪案件来看,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团伙作案且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层级清晰,具有递进式的管理体系,呈现出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从组织结构上,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呈现出领导决策层、参谋规划层、分组管理层、雇佣执行层的四层级的管理模式,决策层对把握全局,对作案方式、地域、渠道等多方面进行决策,参谋规划层为决策层提供不同的作案方案和手段,起到智囊团的作用,分组管理层对自己管理的人员进行招募、培训,雇佣执行层负责对具体犯罪的实施,分工有序,赏罚分明,内部组织严密,集团化、职业化特点突出。从电信诈骗的运作模式上看,其犯罪方式有着分明的层次分工。最高层负责幕后组织策划,该层次常常在境外进行策划,是电信诈骗犯罪的核心层、是真正的幕后黑手。第二层是信息传递层,也就是电信诈骗与受害者直接联系的层级,该层级的犯罪嫌疑人以电话、短信、QQ、微博、微信以及其他网络途径联系受害人,获取受害人信息或者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实施诈骗犯罪。第三层是转账取款层,该层级的犯罪嫌疑人将诈骗所获取的钱财快速转移、体现,诈骗成功后,犯罪嫌疑人通过国内的金融网点将一个账户上的赃款快速转移到多个账户,负责取款的犯罪嫌疑人再将全部赃款取出后转移到境外。目前境内也逐渐出现此类运作模式,组织精密,分工细致,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
3.作案手段多样化,翻新速度快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且翻新速度特别快,受害人常常疏于防范而被骗取财物。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上存在的电信诈骗手段存在40多种[ 黄首华,电信诈骗侦防对策研究[D], 2013。],涉及电信行业、金融行业、社保、房地产等各行各业,而且电信诈骗的方式和手段一直在不断升级翻新,涉及领域也越来越广,受害人群体也从老年,少年,扩散到中青年群体,危害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当前社会中存在的电信诈骗类犯罪,既包括原始的中奖式诈骗,银行卡异地消费诈骗,消费信息诈骗、绑架勒索诈骗、退税类电信诈骗等,也包括当前多种冒充亲友、冒充公检法司及行政机关的诈骗,且犯罪嫌疑人会根据社会焦点新闻、社会政策法律等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有些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具体单位的个人信息,然后根据不同的职业、年龄等精心设计骗局,实施诈骗,且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犯罪嫌疑人会轻易的获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诈骗公私财物。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且手段多样,电信诈骗的手段也会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而不断进化,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度会进一步增加。
4.跨区域犯罪比较突出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按号段或者地区集中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侵害的人群无特定性,涉及各行各业及各个年龄段的人,这种大规模的诈骗方式多涉及社会热点与社会政策,且范围巨大、数量繁多,必然会有防范意识较弱的人群上当受骗。职业性强、反侦查意识强的犯罪嫌疑人,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多以电话、短信、网络的方式远程指挥,指挥、接听、洗钱、销赃等不同的环节常常在不同的区域内进行,网上转账等金融行业的服务功能以及强大的网络通信系统,为犯罪嫌疑人跨区域、跨境作案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其越发猖獗。犯罪嫌疑人从境外发送手机或网络信息,或者利用VOIP网络电话呼叫境内电话的方式诈骗境内的受害人,境内外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连锁作案,跨境和跨区的联动特征显著。在当前的电信诈骗案件中,有的犯罪团伙可能横跨多个省份甚至多个国家进行分工有序的联合诈骗。例如在2011年,由公安部指挥10省公安机关,联合台湾、印尼、柬埔寨等警方合作,成功摧毁两大跨境犯罪诈骗集团,抓获嫌疑人828名,涉案金额高达2.2亿元[电信诈骗[DB/OL]. http://baike.baidu.com/view/6569518.htm.]。境内外犯罪嫌疑人联合作案,犯罪嫌疑人狡猾灵敏,隐蔽性极强,具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公安机关侦破此类电信诈骗案件需要耗费大量警力、物力,侦破难度大,耗费时间长。 二、电信诈骗犯罪高发的原因
电信行业迅速发展和普及,给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也给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提供了良好的土壤。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逐渐增多,新的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损失财物,多个电信诈骗案件都久侦不破,给公安机关带来很大的压力。对于此类案件,应该综合分析,找出其犯罪高发的原因,进而为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提供良好的破获基础。
(一)低成本高收益
电信诈骗具有“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巨大利益的诱惑促使许多贪图利益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完成电信诈骗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往往只需要电脑、群发器、网络电话、“黑卡”等简单便宜的作案工具,几千元的作案工具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在短期内骗取十倍、百倍甚至更高额的利益回报,从公安机关实务部门来看,每年的电信诈骗涉案金额都在不断地翻倍,几毛钱的短信就可以骗得受害者倾家荡产,“一本万利”的犯罪行为,使得犯罪嫌疑人愈发猖獗,屡禁不止。
(二)被害人信息泄露
当前社会个人信息管理秩序不健全,公民信息被泄露情况严重。其一,受害人疏于防范,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许多街头调查、问卷填写以及购物消费等过程,都会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泄露,很多人防范意识较弱,缺乏自我保护的的意识,为了一些小的利益随意填写,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后,常常会引来上当受骗。其二,被害人粗心大意,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冒充公检法、银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被害人常常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轻易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谎言,最终导致受骗。其三,当前公民信息被非法泄露和交易信息的状况严重,给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带来的便利,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轻易的或者公民的个人信息,通过合理的理由迷惑受害人,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
(三)行业监管部门管理不规范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之所以发案率高,与行业监管部门管理不规范存在很大的关系。一是电信行业监管不规范。电信运行商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常常忽视对本行业的监管,电信运营商不愿意耗费大量的物力和财力防止电信诈骗的发生,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器等设备发送大量的诈骗短信,电信运营商目前并未作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电信行业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且执行难度大,使得犯罪嫌疑人存在更大的犯罪空间。二是金融行业的监管不规范。金融行业对信用卡、储蓄卡的控制不严格,许多银行为了扩大业务,提高营业额,对银行卡的发放不加限制,对于同一身份证不限制其银行卡的数量,而银行卡又常常是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提取现金的主要手段,这就使得犯罪嫌疑人在获取诈骗赃款后能及时从不同卡里提现,转移赃款。同时,许多银行缺乏应对诈骗的紧急措施,在受害人得知自己被骗后,为了减少损失,会第一时间报警和联系银行客服,要求银行停止其本人款项的转移,但是有些银行缺乏必要的应急措施,导致其错失挽回损失的时间,反而使得犯罪嫌疑人成功诈骗钱财。
(四)宣传力度和范围不够
当前政府和社会对公众的涉及法律、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常常存在于大城市,宣传教育的模式也较为单一。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有许多是偏远小城镇或者农村人,且以女性和老年人为主,许多人文化程度不高,防范意识薄弱,对当前的社会动态和社会政策感知程度不够,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精心设计的诈骗方式对其实施诈骗,往往很容易得手。当前社会对面向农村人以及老年人所作的宣传教育活动远远不够,而老年人和农村人又是电信诈骗受害者的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大力宣传教育。
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对策
(一)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取犯罪证据
以往的现场勘查、摸底排队的侦查方法,难以适应当前的电信诈骗犯罪。目前电信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嫌疑人不断增强对现代通信及高新科技的利用,与此同时人们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并没有系统的建立,政府和社会的保障机制也并不成熟,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日益猖獗,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难度不断增加。所以面对高科技的犯罪必须利用高科技的手段,首先要树立科技强警的观念,增加警务科技产品的投入和应用,充分利用刑事科学技术,深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电话、短信、网络IP地址等,将所获信息分析比对,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活动范围。其次,通过联合腾讯、阿里巴巴、华为等科技公司,利用大数据的管理系统,以及高科技的网络定位系统、网络监管程序,配合公安机关的出警系统和优良的警力设备,力求及时有效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将电信诈骗犯罪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侦查协作机制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必须加强和完善侦查协作机制。第一,要加强各警种、各部门的侦查协作。为了打击电信诈骗类犯罪,公安机关各警种间务必通力协作,打破警種界限,减少警力资源的浪费。公安机关各警种间,包括治安、巡警、技侦、网侦,甚至户籍警、特警等警种应建立犯罪情报的会商机制,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犯罪工具、活动范围、交易途径、电话号码等进行详细了解,同样也要对受害人的电话、被骗金额、银行卡号、交易渠道,生活空间等要做详细的掌握,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涉案的手机和银行卡展开调查取证,形成良好的警种合作态势,对电信诈骗犯罪展示出高压的打击力度。第二,要加强区际、国际间的侦查协作。电信诈骗犯罪涉及地域范围广,公安机关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全国通力协作,构建跨区域的警务协作及信息共享系统,同时完善跨区域的快速警务联动反应机制,将接警、侦查、取证、抓捕工作形成全国互联的系统,减少区域协作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国际间的侦查协作中,要科学合理地运用侦查协作,完善区域协作的法律程序,加强各国公安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同时利用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密切联系,提高跨区域调取证据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效率,严厉打击跨区域的电信诈骗行为,给犯罪分子形成国际上的震慑力。 (三)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
电信诈骗犯罪科技化水平高,犯罪手段变化多样,且涉及地域范围广,犯罪分子狡猾猖獗。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需要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有针对性的灵活运用侦查谋略,实现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第一,组建专门的侦查队伍。通过组建专门的侦查队伍,利用对本地当前掌握的电信诈骗犯罪情况,研究其犯罪特点和犯罪规律,适时的串并联案件,公安机关对案件高发区和地域性强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开展专项侦查,整合警力资源,力求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第二,适时在法律范围内运用侦查谋略,开展内线侦查,通过秘密力量和隐蔽的侦查方式,在电信诈骗的具体环节,运用侦查全套和内线力量的配合,促使犯罪嫌疑人暴露身份,以及时获取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
(四)打击非法交易、泄露公民信息行为
当前处于信息化社会,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其合法隐私,不应该被随意泄露。由于利益的驱使,许多不法的经营商在获取个人信息后,将其转卖给不法分子,个人信息被频繁泄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也在不断升级,且交易关系错综复杂。犯罪團伙呈现出层层联系的关系网络:有机会接触部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信息的人将信息搜集整理,在通过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中间商,将个人信息进行批发、转卖,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利用所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针对性的诈骗。这个过程中,信息化的数据平台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买卖和扩散信息的机会。所以公安机关应严厉打击非法交易个人信息的行为,从信息来源入手,加强对大数据信息交流平台的监管,同时制定相关的数据交流平台的行业法律法规,严格预防个人信息的泄露。
【参考文献】
[1] 明宇. 论电信诈骗案件的侦查难点及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1)
[2] 黄首华.电信诈骗犯罪侦防对策研究[D].甘肃:甘肃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3.
[3] 宋立国.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J].辽宁警专学报,2011,(5)。
[4] 朱少龙.当前侦防电信诈骗犯罪对策研究[D].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6。
[5] 张超.电信诈骗犯罪的侦防对策[J].法制博览,2015,(11)。
作者简介:董占林,男,汉族,河北沧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侦查学。
【关键词】 电信诈骗 犯罪特点 侦查难点 侦查对策
一、电信诈骗犯罪概念及特点
(一)电信诈骗犯罪的概念
对于电信诈骗犯罪,当前理论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我国当前《刑法》中,也没有将电信诈骗犯罪列为单独的罪名,电信诈骗犯罪应当归属于诈骗类犯罪案件,电信诈骗是众多诈骗手段中的一种,电信诈骗犯罪区别于其他诈骗类犯罪案件在于电信诈骗是高科技诈骗犯罪,利用高新技术实施犯罪。对于其定义,我们可以从犯罪主体、犯罪客體、作案手段以及作案目的加以定义:电信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息技术及现代通信设施,虚构事实,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远程操控、非接触性的诈骗方法,以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已经进入了新的时代,电信诈骗犯罪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
1.诈骗手段科技化程度高
电信诈骗从最初的中奖类电信诈骗方式演变为现在的各种各样的犯罪手段,作案方式多种多样,诈骗渠道复杂多变,都离不开当前信息科技的发展。犯罪嫌疑人为了成功地实施犯罪,通常会利用一种或多种高科技手段,电信诈骗从最开始的打电话、发短信、从ATM机转账、从银行取款等简单的诈骗方式,逐渐发展到善于应用VOIP 网络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电子银行支付等方式实施诈骗,比如通过事先整理电信、公安、行政部门的电话,运用VOIP网络技术使被害人的来电显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实施诈骗,诈骗手段更具迷惑性,难以跟踪定位,反侦查意识较强。犯罪嫌疑人常常具有现代通信和网络知识,能熟练操作各种网络诈骗类软件,且具有精密的犯罪流程和不同分工的诈骗小组,准备工作充分,科技化、智能化水平高。
2.团伙作案,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根据当前破获的诈骗犯罪案件来看,电信诈骗犯罪多为团伙作案且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层级清晰,具有递进式的管理体系,呈现出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从组织结构上,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呈现出领导决策层、参谋规划层、分组管理层、雇佣执行层的四层级的管理模式,决策层对把握全局,对作案方式、地域、渠道等多方面进行决策,参谋规划层为决策层提供不同的作案方案和手段,起到智囊团的作用,分组管理层对自己管理的人员进行招募、培训,雇佣执行层负责对具体犯罪的实施,分工有序,赏罚分明,内部组织严密,集团化、职业化特点突出。从电信诈骗的运作模式上看,其犯罪方式有着分明的层次分工。最高层负责幕后组织策划,该层次常常在境外进行策划,是电信诈骗犯罪的核心层、是真正的幕后黑手。第二层是信息传递层,也就是电信诈骗与受害者直接联系的层级,该层级的犯罪嫌疑人以电话、短信、QQ、微博、微信以及其他网络途径联系受害人,获取受害人信息或者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实施诈骗犯罪。第三层是转账取款层,该层级的犯罪嫌疑人将诈骗所获取的钱财快速转移、体现,诈骗成功后,犯罪嫌疑人通过国内的金融网点将一个账户上的赃款快速转移到多个账户,负责取款的犯罪嫌疑人再将全部赃款取出后转移到境外。目前境内也逐渐出现此类运作模式,组织精密,分工细致,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
3.作案手段多样化,翻新速度快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且翻新速度特别快,受害人常常疏于防范而被骗取财物。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上存在的电信诈骗手段存在40多种[ 黄首华,电信诈骗侦防对策研究[D], 2013。],涉及电信行业、金融行业、社保、房地产等各行各业,而且电信诈骗的方式和手段一直在不断升级翻新,涉及领域也越来越广,受害人群体也从老年,少年,扩散到中青年群体,危害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当前社会中存在的电信诈骗类犯罪,既包括原始的中奖式诈骗,银行卡异地消费诈骗,消费信息诈骗、绑架勒索诈骗、退税类电信诈骗等,也包括当前多种冒充亲友、冒充公检法司及行政机关的诈骗,且犯罪嫌疑人会根据社会焦点新闻、社会政策法律等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有些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具体单位的个人信息,然后根据不同的职业、年龄等精心设计骗局,实施诈骗,且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犯罪嫌疑人会轻易的获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诈骗公私财物。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且手段多样,电信诈骗的手段也会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而不断进化,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度会进一步增加。
4.跨区域犯罪比较突出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按号段或者地区集中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侵害的人群无特定性,涉及各行各业及各个年龄段的人,这种大规模的诈骗方式多涉及社会热点与社会政策,且范围巨大、数量繁多,必然会有防范意识较弱的人群上当受骗。职业性强、反侦查意识强的犯罪嫌疑人,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多以电话、短信、网络的方式远程指挥,指挥、接听、洗钱、销赃等不同的环节常常在不同的区域内进行,网上转账等金融行业的服务功能以及强大的网络通信系统,为犯罪嫌疑人跨区域、跨境作案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其越发猖獗。犯罪嫌疑人从境外发送手机或网络信息,或者利用VOIP网络电话呼叫境内电话的方式诈骗境内的受害人,境内外犯罪嫌疑人相互勾结,连锁作案,跨境和跨区的联动特征显著。在当前的电信诈骗案件中,有的犯罪团伙可能横跨多个省份甚至多个国家进行分工有序的联合诈骗。例如在2011年,由公安部指挥10省公安机关,联合台湾、印尼、柬埔寨等警方合作,成功摧毁两大跨境犯罪诈骗集团,抓获嫌疑人828名,涉案金额高达2.2亿元[电信诈骗[DB/OL]. http://baike.baidu.com/view/6569518.htm.]。境内外犯罪嫌疑人联合作案,犯罪嫌疑人狡猾灵敏,隐蔽性极强,具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公安机关侦破此类电信诈骗案件需要耗费大量警力、物力,侦破难度大,耗费时间长。 二、电信诈骗犯罪高发的原因
电信行业迅速发展和普及,给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也给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提供了良好的土壤。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逐渐增多,新的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损失财物,多个电信诈骗案件都久侦不破,给公安机关带来很大的压力。对于此类案件,应该综合分析,找出其犯罪高发的原因,进而为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提供良好的破获基础。
(一)低成本高收益
电信诈骗具有“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巨大利益的诱惑促使许多贪图利益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完成电信诈骗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往往只需要电脑、群发器、网络电话、“黑卡”等简单便宜的作案工具,几千元的作案工具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在短期内骗取十倍、百倍甚至更高额的利益回报,从公安机关实务部门来看,每年的电信诈骗涉案金额都在不断地翻倍,几毛钱的短信就可以骗得受害者倾家荡产,“一本万利”的犯罪行为,使得犯罪嫌疑人愈发猖獗,屡禁不止。
(二)被害人信息泄露
当前社会个人信息管理秩序不健全,公民信息被泄露情况严重。其一,受害人疏于防范,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许多街头调查、问卷填写以及购物消费等过程,都会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泄露,很多人防范意识较弱,缺乏自我保护的的意识,为了一些小的利益随意填写,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后,常常会引来上当受骗。其二,被害人粗心大意,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冒充公检法、银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被害人常常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轻易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谎言,最终导致受骗。其三,当前公民信息被非法泄露和交易信息的状况严重,给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带来的便利,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轻易的或者公民的个人信息,通过合理的理由迷惑受害人,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
(三)行业监管部门管理不规范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之所以发案率高,与行业监管部门管理不规范存在很大的关系。一是电信行业监管不规范。电信运行商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常常忽视对本行业的监管,电信运营商不愿意耗费大量的物力和财力防止电信诈骗的发生,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器等设备发送大量的诈骗短信,电信运营商目前并未作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电信行业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且执行难度大,使得犯罪嫌疑人存在更大的犯罪空间。二是金融行业的监管不规范。金融行业对信用卡、储蓄卡的控制不严格,许多银行为了扩大业务,提高营业额,对银行卡的发放不加限制,对于同一身份证不限制其银行卡的数量,而银行卡又常常是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提取现金的主要手段,这就使得犯罪嫌疑人在获取诈骗赃款后能及时从不同卡里提现,转移赃款。同时,许多银行缺乏应对诈骗的紧急措施,在受害人得知自己被骗后,为了减少损失,会第一时间报警和联系银行客服,要求银行停止其本人款项的转移,但是有些银行缺乏必要的应急措施,导致其错失挽回损失的时间,反而使得犯罪嫌疑人成功诈骗钱财。
(四)宣传力度和范围不够
当前政府和社会对公众的涉及法律、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常常存在于大城市,宣传教育的模式也较为单一。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有许多是偏远小城镇或者农村人,且以女性和老年人为主,许多人文化程度不高,防范意识薄弱,对当前的社会动态和社会政策感知程度不够,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精心设计的诈骗方式对其实施诈骗,往往很容易得手。当前社会对面向农村人以及老年人所作的宣传教育活动远远不够,而老年人和农村人又是电信诈骗受害者的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大力宣传教育。
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对策
(一)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取犯罪证据
以往的现场勘查、摸底排队的侦查方法,难以适应当前的电信诈骗犯罪。目前电信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嫌疑人不断增强对现代通信及高新科技的利用,与此同时人们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并没有系统的建立,政府和社会的保障机制也并不成熟,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日益猖獗,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难度不断增加。所以面对高科技的犯罪必须利用高科技的手段,首先要树立科技强警的观念,增加警务科技产品的投入和应用,充分利用刑事科学技术,深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电话、短信、网络IP地址等,将所获信息分析比对,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活动范围。其次,通过联合腾讯、阿里巴巴、华为等科技公司,利用大数据的管理系统,以及高科技的网络定位系统、网络监管程序,配合公安机关的出警系统和优良的警力设备,力求及时有效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将电信诈骗犯罪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完善侦查协作机制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必须加强和完善侦查协作机制。第一,要加强各警种、各部门的侦查协作。为了打击电信诈骗类犯罪,公安机关各警种间务必通力协作,打破警種界限,减少警力资源的浪费。公安机关各警种间,包括治安、巡警、技侦、网侦,甚至户籍警、特警等警种应建立犯罪情报的会商机制,对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犯罪工具、活动范围、交易途径、电话号码等进行详细了解,同样也要对受害人的电话、被骗金额、银行卡号、交易渠道,生活空间等要做详细的掌握,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涉案的手机和银行卡展开调查取证,形成良好的警种合作态势,对电信诈骗犯罪展示出高压的打击力度。第二,要加强区际、国际间的侦查协作。电信诈骗犯罪涉及地域范围广,公安机关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全国通力协作,构建跨区域的警务协作及信息共享系统,同时完善跨区域的快速警务联动反应机制,将接警、侦查、取证、抓捕工作形成全国互联的系统,减少区域协作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国际间的侦查协作中,要科学合理地运用侦查协作,完善区域协作的法律程序,加强各国公安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同时利用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密切联系,提高跨区域调取证据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效率,严厉打击跨区域的电信诈骗行为,给犯罪分子形成国际上的震慑力。 (三)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
电信诈骗犯罪科技化水平高,犯罪手段变化多样,且涉及地域范围广,犯罪分子狡猾猖獗。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需要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有针对性的灵活运用侦查谋略,实现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第一,组建专门的侦查队伍。通过组建专门的侦查队伍,利用对本地当前掌握的电信诈骗犯罪情况,研究其犯罪特点和犯罪规律,适时的串并联案件,公安机关对案件高发区和地域性强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开展专项侦查,整合警力资源,力求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第二,适时在法律范围内运用侦查谋略,开展内线侦查,通过秘密力量和隐蔽的侦查方式,在电信诈骗的具体环节,运用侦查全套和内线力量的配合,促使犯罪嫌疑人暴露身份,以及时获取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人。
(四)打击非法交易、泄露公民信息行为
当前处于信息化社会,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其合法隐私,不应该被随意泄露。由于利益的驱使,许多不法的经营商在获取个人信息后,将其转卖给不法分子,个人信息被频繁泄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也在不断升级,且交易关系错综复杂。犯罪團伙呈现出层层联系的关系网络:有机会接触部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信息的人将信息搜集整理,在通过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中间商,将个人信息进行批发、转卖,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利用所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针对性的诈骗。这个过程中,信息化的数据平台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买卖和扩散信息的机会。所以公安机关应严厉打击非法交易个人信息的行为,从信息来源入手,加强对大数据信息交流平台的监管,同时制定相关的数据交流平台的行业法律法规,严格预防个人信息的泄露。
【参考文献】
[1] 明宇. 论电信诈骗案件的侦查难点及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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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朱少龙.当前侦防电信诈骗犯罪对策研究[D].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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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董占林,男,汉族,河北沧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侦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