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人虽然历来重视迁徙自由,但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他们所享有的“州际迁徙权”并不完全,因为迁居外州的公民并不能立即享受到与迁入州原居民完全相同的权利。自20世纪60年代起,州际迁徙者开始借助联邦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争取获得与迁入州原居民同样的特权与豁免权。在联邦最高法院的坚持下,各州歧视新迁入者的许多法律已被取消,但在福利待遇方面,州际迁徙者的权益仍面临着诸多潜在的威胁。